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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3篇

时间:2022-11-25 12:55: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3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纪检组实行派驻是我党纪检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对驻在部门更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3篇,供大家参考。

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3篇

篇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纪检组实行派驻是我党纪检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对驻在部门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是新体制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找出派驻纪检组履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解决问题和克服不足,为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提供保证。一、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工作运行方面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组一般监督多个单位,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比较多,有时监督单位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纪检组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各监督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纪检组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二)队伍建设方面1.人员短缺,亟待充实。由于纪检组是顺应纪检体制改革而新组建派驻的,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抽调过来的,从未接触过纪检工作,工作从头开始没有经验,在具体工作中两人彼此需要一个磨合期。另外,派驻机构人员少、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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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善操作复合型人才更少,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量又偏大,新加入纪检系统的同志又对工作不熟悉,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急需再选派人员充实到纪检组。

  2.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纪检干部因为进入纪检系统工作时间短,还存在对中央和自治区精神一知半解,业务知识积累较少,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缺乏独立办案、办好案的能力。希望能多参加有针对性和专业性,与监督主业息息相关的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协调配合方面需要进一步找准定位,回归纪检监察本责。长期以来,许多单位都认为,任何工作只要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其实这种看法定位不准,混淆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界限,使纪检监察机构由监督变成了替代,由协调变成了包办,导致主责部门在推进工作时“往后躲”。甚至片面理解纪检监察机构服务大局,就是要为具体业务工作“开绿灯”、“保驾护航”,成为协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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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问题的公关机构。三、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一)加强纪检工作宣传不到位。需要加强思想引导,强化保障支撑,解决“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要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澄清模糊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职尽责。二是要加强纪检工作宣传。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等宣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办事程序及相关要求,消除干部中“纪检工作就是整人害人”的错误认识,树立“及时开展监督,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好保护”观念,为纪检组顺利开展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要将监督的重点从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从对具体事项的监督转到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统筹协调配合,真正起到“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二)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要准确领会中央精神,熟练掌握相关政策,通过不断地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知工作流程。重点要抓好“三学”:一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等,进一步认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形势任务,切实增强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学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等相关执纪业务知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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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

  增强执纪办案水平,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熟练掌握制度规定,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三学派驻单位相关工作业务知识,加强对监督执关键点和风险点的梳理排查,深入了解归口监督单位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对所监督单位的人员、权力、职能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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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

  onsiteinvestigationsguarantor21staccountmanagerthroughphoneverificationquerycreditrisksmanagementsystemthirdpartiesvariousinformationmediaoffsitesurveysituation22ndloans关于派驻机构如何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监督的探讨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地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报告中提出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并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关于派驻机构如何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监督的探讨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地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报告中提出“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并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我党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重要精神的具体体现。

  自2006年3月实行统一管理以来,南京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局监察室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两项职能,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有效方式和方法,为进一步推进南京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大力强化监督意识,努力找准工作定位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监督体制的重大变革。派驻机构在驻在部门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只有熟悉驻在部门的实际工作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我们派驻机构要充分认识并抓住统一管理的时机,认真研究、调整好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与驻在部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意识到,统一管理的首要目的就是对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领导干部都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甚至个别人一提到监督就觉得别扭、反感,这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最大难点。从党性高度讲,接受监督是权力拥有者的一项义务。监督可以使人少犯错误,领导干部要乐于接受他律,不能存在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只有

  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才能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要克服这个难点,第一,派驻机构要认清自己应负的职责,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坚定的信念,理直气壮地去监督。第二,要争取驻在部门党委、行政特别是“一把手”的理解和支持。第三,要想方设法,营造氛围,提高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简言之,就是“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监督是个敏感的问题。派驻机构履行协助职责不是大包大揽,不是包办代替,而是要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好“到位不越位”。我们派驻机构要及时针对部门和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委、行政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做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模范。采取措施要慎重而坚定,利用各种机会参与到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去。我们积极争取“一把手”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场合要求其他班子成员理解和支持驻局监察室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年初各级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都要向局纪委派驻监察室备案,通过工作提高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把握重点进行监督,灵活使用工作方法

  派驻机构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实际,找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

  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充分发挥职能,保证党委、行政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派驻机构要不断提高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向党委、行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党委、行政正确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要求。如我市交通建设任务繁重,为实现科学化管理,强化廉政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我们进行了南京交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在实施的过程中,监察室不断收集反馈

  信息,及时向局党委、行政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使之达到使用规范要求。又如,我们结合政风行风检查活动进行深入调研,向局党委、行政提出了调研报告和监察建议,引起了局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整改方案。我们还针对行政审批和交通行政执法环节中容易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监察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党委、行政的认可和采纳,促进了市交通系统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我们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充分发挥“建议权”进行协助和监督。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使党委、行政逐步认识到,派驻机构的工作目标与驻在部门党委、行政的工作要求是一致的,派驻机构是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建班子、带队伍的得力助手,这样,派驻机构的工作才会越来越顺畅。

  (二)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

  在监督工作中,我们要对人事、财务等重点部门及驻在部门中心工作中一些重点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并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不能脱离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谈监督,必须将监督触角贯穿并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只有这样,监督工作才能有深度、有广度,否则,我们的监督只能浮在面上,蜻蜓点水,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在实践中,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书面征求派驻机构意见时,我们都以书面形式进行意见反馈;对于政府采购、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我们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参与监督;对交通系统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并且,我们参与了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等多套网络系统的研发工作,利用科技手段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体现了全过程监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三)要在落实重要制度上多下功夫

  一些领导干部出现问题,往往不是因为制度的“缺失”,而是制度落实的“缺位”,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重要制度落实不到位。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切实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落实。这既是党的组织原则,又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这就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在党委、行政会上要敢于直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检查会议决定是否得到落实,真正体现民主和集中。其次,要避免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是我们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方式。要广泛征求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充分沟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关心爱护同志角度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学会“小题大做”,通过分析平时掌握的一些“小问题”,及时批评提醒,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第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是落实,落实的关键是领导。派驻机构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当作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平时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责任划分,提醒并督促相关领导落实责任;年底检查中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相关领导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真正起到提醒和监督作用。我认为,这些制度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手段,落实这些制度不需要表面上的创新,重在一个“实”字,监督的效果才能得到体现。另外,要通过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纪律作风督察力度等手段,促进其它各项监督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四)把做好案件检查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

  信访工作是掌握干部队伍情况的重要渠道,查办案件是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2006年3月份以来,我们受理信访举报中进行初核的有16件,立案16件,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通过查办案件,以查促教、以查促建。首先,我们重视案件分析工作。通过季度分析、半年分析、年度分析和重点案件分析,提出

  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行政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和决策依据。第二,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每查处一个案件,我们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如伏国华、许庆民、龚建国等人的案件,以产生警示效应。同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向案发部门或党委、行政提出书面整改建议或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督促驻在部门不断完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查办案件既能对干部进行诫勉教育,又能促进制度完善,同时也是有效的监督。而且,通过查办案件,还可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监督工作

  制度建设是监督的保证。在制度建设中,我们注意抓契机、找结合:一是以统一管理为契机,协助党委、行政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如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备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二是结合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了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还制订并试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办法》。这些涉及监督的制度大多以党委、行政的名义印发,不仅更具权威性,而且为派驻机构实施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使派驻机构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对党委、行政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有可操作性。我们从这些工作中体会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仅用“权力”去监督,更多地应是通过落实“制度”去监督,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由于“同级”监督带来的监督弱化问题。

  (六)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各部门和工交纪工委加强工作汇报和情况沟通

  统一管理后,我们对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特别是查办案件情况等,通过口头汇报、书面报告或廉政通报、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及有关厅室报告。一些重要案件向市纪委、工交纪工委领导汇报后,在市纪委、工交纪

  工委领导的指导下得以顺利查办。在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活动时,还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工交纪工委领导现场指导。通过汇报和沟通,不仅使上级领导和机关及时掌握我们的工作情况,还使得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及时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认真处理各方关系,促进工作顺利进行

  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领导关系、职能任务和人事管理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创造一个良好的履职环境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觉得,在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监察室和驻在部门的关系

  目前,客观形成的“双重身份”使驻局监察室主任必须认真处理好派驻监察室和驻在部门的关系。一方面,作为驻在部门的成员,应积极参与驻在部门重要决策的酝酿、讨论,争取做到决策前知情、决策中参与、决策后加强监督检查,并加强与党委、行政和其他处室之间的沟通交流,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作为派驻机构负责人,对信访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多向党委、行政及有关领导通报,加强沟通,这既是提醒又是监督,既有利于党委、行政全面掌握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又有利于共同做好工作。

  (二)处理好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的关系

  一方面,通过做好协助配合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取得驻在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为开展监督检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各级领导干部和系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协助党委、行政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总之,履行职责时,既要大胆监督、放手工作,又要诚心诚意、竭尽全力地协助党委、行政,急党委、行政之所急,让党委、行政感觉到,派驻机构的监督不是给党委、行政和领导班子“挑刺”,是在为党委、行政服务、为单位的队伍建设服务。

  (三)处理好监督和保护的关系

  工作中,我们对全系统的干部一直灌输这样的思想: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干部。一方面,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同时,我们注意多方提醒、全面预防,防止领导干部在不自觉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犯错误。我们在系统内开展了廉内助、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建立了廉政谈话、廉政指导制度;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注意防止有人恶意利用纪检监察部门来诬陷领导干部,损害领导干部的名誉、影响领导干部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泄私愤恶意诬陷诽谤的信件,在处理这些信件时要慎重调查、保护好干部。

  通过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很难一步到位,需要有个不断探索、不断强化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还有相当大的难度。一方面,统一管理后,派驻监察室领导承担的责任明显加大,但由于体制的原因,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领导独立实施对班子成员的监督依然相当困难;另一方面,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长期的“血缘关系”不可能“一纸命令”就能切断,需要一个思想转变、职能转变、关系转变的过程。况且,目前派驻机构的人员经费、后勤保障仍由驻在部门负责,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免会对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独立性构成一定的影响。

  明确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强化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作为派驻干部,我们要在当前体制框架下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驻在单位负责、对相关人员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切实履行好市纪委监察局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篇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单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

  立足早发觉早提示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提示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实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训练提示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

  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述责述廉、主动约谈、追责问责、派驻监督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找准着力点,持续探索新途径,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以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为目标,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把每年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深化监督、创新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着力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月剖析一起本地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方便便捷特点,及时摘引上级领导干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选取相

  关理论、制度、文章等,与县委组织部相结合纳入每月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监督,坚守从政底线。用好用实两类“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今年来,共发出建议书XX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述责明责。将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进红脸出汗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让“一把手”和县级干部走上台,亮出“家底”、直面质询,推动形成真问真评真“出汗”,既述出了压力,也述出了实效。

  三是主动约谈提醒敲响廉洁履职警钟。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今年来,XX县纪委监委共主动约谈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XX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约谈督

  办,强化“以巡说纪”,坚持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巡察结束后,组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以巡说纪”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是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违法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20XX年以来,因工作履责不力先后问责部门(单位)一把手XX人、领导班子成员XX人,通过把问责对象聚焦在“关键少数”身上,充分彰显问责制度威力。

  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一把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将《工作细则》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并要求抓好

  贯彻落实,下一步,将把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

  六是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把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通过报备审查、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参加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始终,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靶向发力,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纪委书记逐一点评,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制度保障,针对巡察、派驻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通过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织密、扎牢制度笼子,给“关键少数”的权力套上“缰绳”,为公权力岗位和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打造制度栅栏,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下一步,xx县纪委监委将通过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构建述责述廉工作体系、完善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等方式,进一

  步丰富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放大监督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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