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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共合集)范本

时间:2022-11-08 23:45: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共合集)范本,供大家参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共合集)范本

严格选人用人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

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最新的实践成果,衔接了相关的最新新政策新法规,回应了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下面我谈几点体会。

一、破除旧标准,树立好干部选拔新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提出了“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新时期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的基本遵循,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要求等各个方面。要真正使新标准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破除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论资排辈现象和“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旧标准。在破除“四唯”旧标准问题上,党中央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为解决唯票问题,强调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加强对“动议环节的把关,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
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了解真实民意,科学分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扬和重用。

二、严防“带病提拔”现象,杜绝违规任用干部行为

为了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产生,我们在任用干部中要强化任前审查核实,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举报“凡提必查”,对有疑点没有消除、有问题没有搞清的人选不得提拔或重用;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
凡是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铲除产生“带病提拔”的“病源”。总之,对用人上的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我们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次修订条例,为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增加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内容。比如,要求“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在基本条件中增加“主动担当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提出“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等。总之,我们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人位置上展示才能。

四、培养和使用好干部,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组织培养是好干部成长中的重要外因。实实在在的多岗位交流轮岗、基层锻炼能够丰富领导干部的阅历和经验、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增长才干、提升领导创新意识、塑造心理素质,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
宽容的干事创业环境能够引导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样能够有效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锐意进取的干部,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总之,中心要做好组织培养工作,帮助好干部快速成长。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才能选拔出真正的好干部。中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委、党支部和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助力公共事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选人用人关乎国之根基,质量意识须臾不可松懈。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是我们党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时代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紧紧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突出公正用人、精准科学、全面从严等要求,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公道正派,才能有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才能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在选人用人上只要坚持公道正派,其他都会变得简单起来。现实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根源,很多时候并不是对干部不了解,而是受到各种不正之风的侵扰,没有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突出强调要“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人用人上始终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坚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精准,就是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全面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
科学,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真正把干部用对用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实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改进了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选拔任用程序,有利于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知事识人,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要坚持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范围,切实提高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有针对性地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切实解决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等问题。要坚持从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出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更多地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做到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使事业在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

世间事,成于严。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种种偏向和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纳入考察程序,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强化了纪律监督的相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从严审核把关、从严加强监督、从严追究责任,不断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准确把握严格规范与提高效能的关系,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程序轻质量等问题,真正做到在众多可能的人选中把最优秀、最适合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严把德才标准,恪守公道正派,坚持精准科学,落实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新颁布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因此在新时代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党组织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第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二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也为干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干部队伍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是干部队伍用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理论武器,而党性修养是不仅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命之根本,更关乎党和国家形象和荣誉及服务好人民群众的宗旨的践行,德才兼备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选拔优秀干部的重要原则,作为优秀干部,有深厚的才识固然很重要,自身的品德修养也是不容忽视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品格,也是干部应该锤炼的品质修养。”年轻干部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要求新时期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作为,政治品格高尚,从政本分,既体现党性,也考验作风。关键是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做实干家。要把践行“三严三实”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中,养成一种习惯、化为一种境界。要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

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是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讲话,是对干部的重要指导。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近日,中共中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了修改。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党中央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新时代,新局势下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该条例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相当、清正廉法的好工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表质的党政于都欧保证克的理论路线、方针政使全面费彻行。国特也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的人在问?修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他有多大的作用呢?其实作用不需言明,对还未做官的,指示和警示作用(党和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当干部要注意什么? )对已经当官的,如何做好官(好干部标准)。对在现在岗位的我们,我们该怎样做呢?

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任用条例》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民主集中制;
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为选好用好党政领导干部指明了准则。

《干部任用条例》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切实为选拔任用干部指明了方向。

《干部任用条例》明确了选拔任用的条件,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实施,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为防止选人用人不当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要始终坚持好《干部任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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