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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总结】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时间:2023-05-20 12:2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3年上半年,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东方品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总结】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供大家参考。

【房产总结】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上半年,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奋斗目标,努力践行“以德为本、诚敬为民”核心价值观,狠抓重点工作,转变工作作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服务水平

1.继续稳步推进公租房项目建设。蒋村、牛田地块完成所有主体结构施工;庆隆地块完成补桩及静载检测工作,总包单位已于518日复工;塘北地块与施工单位就协议解除有关事项已基本达成一致,正在向市建委申请重新开展施工单位招标。此外,按照与蒋村公租房项目同步推进的要求,蒋村地下停车库项目已完成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并已签订监理和施工合同。

2.继续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至6月底,累计受理1144户申请家庭,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687户、大学毕业生209户、创业人员248户。完成2012年第四季度准租家庭和环卫专项公租房的公开选房工作,共推出房源876套。廉租住房方面,完成6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公示工作,截止6月底,杭州市区共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97户,其中货币补贴家庭201户。经济适用住房方面,完成第41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选房,共推出房源126套,建筑面积0.79万平方米。

3.创新做好公租房的租后管理工作。田园公租房是我市首个集中建设、规模最大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2013620日交付使用。按照“全省示范、全国领先”和“阳光管理”的要求,依托新一代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保障对象信息和保障房源信息全周期、全过程的监管。全国首创的为公租房小区量身定做的智能化信息系统为探索解决保障性住房收租难、退出难提供了新的思路。房管、社区、物业“三管齐下”的联动管理机制,为实现住房保障对象属地管理的无缝衔接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保障。

4.继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制定了《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出台。为进一步增强保障及时性和公平性,优化房源配置,促进“职住平衡”,先后出台了“五项便民举措”:一是允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直接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二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公积金缴纳租金;三是在同期同户型范畴内,残疾和见义勇为等特殊人群可优先保障;四是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导致人口变化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可申请调整房源户型;五是因房源区位、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可在租赁期内通过信息网络平台申请互换房源。

(二)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经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相关做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

1.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认真监测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每月形成《杭州楼市分析》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国五条”出台后,先后起草了《关于“国五条”出台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我局应对措施的报告》、《关于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7号文件有关建议的报告》、《关于“国五条”杭州细则出台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等专题报告,受到市领导的好评。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办理预售证问题、部分项目户型合并的预售调整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努力为开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主城区预售楼盘全面推广运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系统,对不使用专用POS机及资金进账不及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监督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暂停网签系统。同时,利用SOAR系统对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对通过POS机刷卡进入的预售资金进行实时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3.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会同工商局完成《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的制定工作,在新版合同中增加了房屋抵押情况、房屋租赁情况、房屋交接书等内容,从2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加大对违法违规经纪活动的查处力度,对媒体报道的部分房地产中介企业配合非杭州户籍家庭非正常补缴社保、个税证明问题进行调查,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对部分中介公司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在房屋租赁业务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并按相关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4.成功举办第十三届人居展。第十三届人居展于2013517日至520日顺利举行。本届人居展共有4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家房地产中介企业参展,展位数1842个。4天时间里,共计参观人数20.7万人次,现场成交住房27套。为做好人居展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局充分发挥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拉网式排查、逐一制订维稳预案等手段,确保了展会安全、顺利、成功举办。

今年1-6月,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成交商品住房34464套,成交面积388.2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679.7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3.6%19.5%49.4%。市区成交二手住房25915套,成交面积232.2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36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57.1%167.1%182.2%。截至2013630日,市区商品住房可售套数60600套,可售面积818.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14.1%20.1%。从成交价格情况看,上半年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成交均价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市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17507.1/平方米,同比上涨25.0%;市区二手住房成交均价15851.5/平方米,同比上涨5.6%

(三)推进房产信息化建设,加强房产登记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1.新一代房产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在经过新老数据转换成果校验、系统压力测试、系统整体切换演练等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今年514日,局新一代房产信息系统(SOAR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此外,5月下旬还实施完成了余杭、萧山两区新一代房产管理系统上线工作,实现了全市房产数据、业务、系统“三统一”,大大提高了房管为民服务的水平。

2.进一步提升房产登记服务水平。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窗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房屋登记和房产档案查询窗口的服务水平,特别是针对3-4月份爆发的二手房交易高峰,通过增设窗口、增配审核人员、增强引导等措施,保持了窗口的正常办理秩序,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继续推进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问题的解决,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共解决7708套历史遗留房产的登记办证问题,其中今年1-6月解决4493套。积极做好《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的准备工作。通过调研,召开专家咨询会等途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成立了培训、宣传和信访接待三个小组,对登记类别、业务流程、操作依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基本完成直管公房事权下发工作,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至6月底全部完成直管公房租赁证发放、承租人变更等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3.进一步提升房产档案管理水平。通过多方协调沟通,努力筹措资金,加大房产历史档案修复力度,上半年完成修复、扫描历史房产档案10.6A4页,占全年工作目标的51.35%。截至6月底,共接收各类产权档案10.4万卷,对已进馆的档案100%完成一档一位管理,做到了接收与位置管理同步。此外,还对外接待房产查档8.8万人次,接待司法查询4071人次,受理司法查(解)封2932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件,充分发挥了房产档案的民生作用。

(四)坚持为民服务,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

1.继续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财政扶持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有89家物业企业通过财政扶持资金审核,共核拨资金346万元。积极开展物管项目市优考评(复评)工作,在原有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新增了计划生育、垃圾分类、创建文明城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方面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预评预验工作已基本完成。加强物业从业人员上岗和项目主任(经理)培训工作, 20131-6月份共组织物业企业人员物业管理知识培训11期计1131人。

2.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扩大公告范围,增加资金管理透明度,选取了164个小区作为试点,向小区业委会邮寄送达物业维修资金年度账单,为全面推广物业维修资金年度账单邮寄送达工作奠定基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行优化和简化,先后在华海园、天成铭园等多个物业服务小区实施“两个提前”,即提前察看现场以指导物业企业规范填写申请材料,提前审核要件以避免申请单位多次返往,有效缩短了物业维修资金的申领时间。上半年,我市五城区归集物业维修资金1.8亿元,保修金1.1亿元;使用物业维修资金1647.7万元,涉及439个维修项目,其中包括34个电梯、消防等按简易程序申请维修资金的项目。

3.稳步推进房屋修缮利用管理。提前超额完成“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任务。通过倒排进度、加强督促协调,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旧住宅区改造114.16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8%。强化房屋维修职能,上半年,市区共完成直管公房大中修项目13处,完成应急维修7052件,多元化产权房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维修170件。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继续有序推进,截至630日,全市已启动实施40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其中8处已完工,12处正在施工,20处正在编制方案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开展30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的工作目标。

4.深入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善房屋征收配套政策,起草并出台了《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办法》、《2013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及搬家补助费标准》、《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明确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标准的通知》等多项配套政策。推进重点征收项目进展,至20134月,德胜快速路工程完成全部356户的住户搬迁。努力做好安置工作,截止6月底,已完成在外过渡两年以上(2010年及2009年高层原地回迁项目)拆迁安置506户,完成安置率40.42%

5.不断强化房屋安全管理职能。针对季节特点,及时做好防汛等工作。对正在施工的地铁沿线房屋开展安全巡查,上半年共开展巡查110余次,重点监测站点19个,涉及房屋219幢,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对已投入运营的地铁1号线沿线29幢重点房屋进行了安全监测,涉及房屋面积116900平方米。提前对尚未开展施工的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火车东站站—富春路站)沿线周边建筑物进行调查,并编写了《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火车东站站—富春路站)沿线周边房屋调查报告》。继续做好白蚁监控喷粉技术示范项目推进工作,3月,全球环境基金(GEF)组织摄制组来杭录制专题片,将我市的示范项目作为减少全球环境污染的技术进行推广。截至630日,共受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121个,面积487.26万平方米;完成预防施工840.14万平方米;完成房屋白蚁危害灭治1551户,面积13.10万平方米;受理房屋装修白蚁预防项目253个,面积36.74万平方米。

(五)落实保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局属单位班子管理,对12家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剖析和督促整改。积极做好干部培养工作,推荐市管后备干部、调整充实局管后备干部,选派人员到住建部、市纪委、中心镇、“三改一拆”挂职锻炼,配强配齐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多方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机构升格相关工作,目前,住保办机构升格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活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共撰写了43篇高质量的学习十八大体会文章,其中2篇文章获得建委系统优秀奖。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经过“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等程序,局系统26个基层党组织中的4个被评定为五星级,20个被评定为四星级,2个被评定为三星级。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双争双评”活动,1名同志被评为建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评为建委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同志被评为建委系统“十佳党员之星”,局机关第一联合党支部、住保办党支部分别荣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建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加强纪律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30条贯彻意见”,以“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为主题,开展了“我身边的勤廉故事”征集和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深化“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为契机,狠抓作风与效能建设。以创评“省级、市级人民满意服务窗口”为目标,推进全局系统各基层单位(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以强化监督为抓手,加强对“阳光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房管系统重大事项的监督,有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有效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3.加强法制保障。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已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二审通过,即将报请市人大进行三审。努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了我局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归并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市审改办、市编委办,争取尽快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拟定了我局免审项目、简易审批项目名录,协调推进公租房配建项目参与建委前期审查,测绘规范与规划部门统一标准等重点审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和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45起,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1起,目前虽然有两起败诉案件,但我局并无过错,并均已事先专题请示市政府;共审理复议案件35起,数量已达到去年全年案件量的三倍。加强执法工作,上半年共实施了6起行政处罚,同时还开展了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强化历史遗留信访问题的解决,部分疑难信访的解决处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4.加强财务保障。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规范预算执行,实行预算公开。接受审计局对我局2010-2012年危改项目实施的专项审计,对局属7家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并将审计延伸至下属企业。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通过推行公开招标,今年1-6月,平海大厦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同比上涨12%,杭四建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同比上涨16.24%。进一步规范我局部门经费支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继续提高。

5.加强综合保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以社会评价意见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行政目标考核、创新项目申报等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扎实有效地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完成房屋权属信息查询权限清理,规范对外房屋信息数据利用。圆满完成文秘、保密、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办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节能减排等各项任务。同时,在对外宣传上,继续完善宣传制度,立足主动宣传,加强对微博的跟踪和应对,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不断提高对外宣传的效果和舆情应对能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2013年下半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继续围绕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单位哲学文化建设,以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推进“安居乐业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围绕提高战斗力,加强政治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奋发有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促进党员干部争当“识民情、接地气、优服务”的群众贴心人。

2.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配强配齐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四德两才”的用人标准,组织开展部分局管干部试用期考察转正和局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继续加强干部的培训,特别是做好局管干部和局管后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领导能力、科学管理、心理调适、应对舆情等)的培训。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尽快落实住保办机构升格和参公管理相关事项。

二)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各项职能工作推进

1.继续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蒋村、牛田地块力争年底前竣工,庆隆地块年底前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平均至10层,塘北地块加快与施工单位解除协议,尽快完成施工单位重新招投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复工。适时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受理、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工作,继续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公开销售30万平方米的目标。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任务,实现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含)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500户,努力实现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2530套的挑战目标。不断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交付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智能化管理系统的作用,充分发挥房管、社区、物业在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将田园公租房项目打造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示范区。

2.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调控工作。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房价控制目标如期完成。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中央及国内重点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和市场动向,提前对房地产市场走势作出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进商业银行和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接,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3.进一步抓好各项民生工程和为民服务工作

一是抓好房屋登记为民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操作规定,规范登记程序,做好《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化历史遗留房产办证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扩大解决范围。继续加强对区、县(市)的业务指导,推进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全面提高我市房屋登记的质量。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管理,在事权下放的基础上,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历史房产档案修复工作,使民生档案的社会经济作用更加充分发挥。同时从服务群众角度出发,对地下空间发证、10%留用地等各项工作,继续加强调研,出台政策规定,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抓好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继续加强对房屋征收(拆迁)政策中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调研,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配套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继续做好重点工程征收工作的跟踪指导,积极推进重点工程的征收进展。加强遗留项目跟踪管理,加快拆迁安置进度,确保在外过渡两年以上住户安置率80%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是抓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继续配合市人大法工委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待正式出台后,做好相关贯彻实施工作。有序推进市优项目的考评(复评)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迎接国、省示范项目的检查考核。积极沟通做好《关于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工作。继续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开展物业维修资金缴交标准调整相关工作,拟订物业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示范文本),明确续筹原则、续筹方式。

四是做好房屋修缮利用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在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旧住宅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同时,狠抓工程质量和常效管理,并按照市政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提早做好明年实施项目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配套政策,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适时掌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状况。

五是继续抓好信息化工作。强化新一代房产信息系统(SOAR)上线后的维护工作,确保局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安全可靠。做好萧山、富阳两个试点区(市)住房保障分配监管信息系统统一平台建设工作,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保障分配监管信息系统奠定基础。积极开展数字物业管理、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房屋征收等子系统建设工作。

4.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挂牌设立“行政审批处”,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专门的负责人、审批人员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调整完善审批流程。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加强与各区住保房管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实现相关业务的“属地管理”。

二是理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理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理顺房屋安全管理体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最大限度避免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季节特点,及时有效做好防汛抗台(雪)等工作。

三是探索建立房屋维修新举措。整合原有的公房维修、房屋应急维修等职能,建立市、区房屋维修网络体系,强化房屋维修管理,建立统一的维修队伍,明确工作程序和常效管理办法,提高维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围绕外树形象,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1.规范服务窗口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不能办”制度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以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窗口预约服务、老、残、孕、病、军烈属五类人群上门服务等举措,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2.强化效能监督,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继续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继续以“公述民评”、“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等活动为载体,深化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3.实施两个创新,切实降低交易成本。一是在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探索建立“网上房交会”,“天天房交会”等新型载体,丰富商品房展示交易平台。二是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开发建设房源网上核查系统,探索建立“房屋租赁平台”和“二手房交易平台”,切实化解二手房交易风险。

4.强化宣传,展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新形象。围绕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主要职能和年度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目标,根据新形势下的宣传特点,通过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科学选择宣传平台,以产权中心为重点,加强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相关职能、工作成果的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在展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成果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宣传在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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