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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15篇

时间:2022-12-04 17:45:04 来源:思哲公文网

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15篇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15篇,供大家参考。

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15篇

篇一: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岳曹县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条谈话对象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及重点部门人员.第三条谈话分工1.职能科室正职由其院级主管领导谈心谈话;2.职能科室副职由主管院级领导,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科长同其谈心谈话;3.主任及护士长由主管科长谈心谈话。4.根据实际需要,院长、书记可直接约谈任何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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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可委托人力资源部对有关干部谈心谈话。第四条谈话方式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具体方式有:1.领导约谈。由院级领导约定谈话对象,人力资源部负

  责组织安排时间、地点。2.申请约谈。由谈话对象向其主管院级领导或主管职能

  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约谈,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

  3.适时谈话。不固定地点、不进行预约、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或利用其他工作机会,适时进行谈心谈话。

  4.谈话方式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第五条谈话原则1.坚持平等、信任、尊重、坦诚、实事求是;2.坚持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耐心疏导、饱含情理的原则。第六条谈话内容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加强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听取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开展,注重针对性,主要有如下类别:1.勉励谈。对调整、交流、提拔的干部,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的干部,勉励他们保持清醒头脑,锐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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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创佳绩。2.疏导谈。对长期在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临床一线的

  干部或在生活中思想状态不稳定的干部,及时进行沟通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激发工作热情。

  3.鼓劲谈。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处分或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阻力的干部,及时帮助分析、理清思路,放下包袱,振奋精神、认真工作。

  4.提醒谈。对在重要岗位、执行重要项目的干部,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5.鞭策谈。对进取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指标不能完成的干部,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其忧患意识。

  6.诫勉谈对投诉多、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评价票比例高的干部,或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干部,实事求是指出其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七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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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定期交档案室。第八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医院工作的信息源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医院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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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杭锦后旗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临床、医技、药学等科室的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第三条医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医院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二)具有胜任中层干部工资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制度,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讲

  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明显;(五)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

  法办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公论好;(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第四条担任医院中层干部一般应具备系列资格:(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续任的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

  过50周岁;提任的男性干部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

  (三)中层干部的职称要符合等级医院评审对应职务的职称要求;

  (四)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四年以上工龄;(五)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六)身体健康。

  第三章民主推荐第六条选拔任用医院中层干部,必须按照拟任的职位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第七条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院中层干部,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全院职工。第八条民主推荐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及职数、任职条件、任职

  资格、任职范围,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感要求。参加民主推荐会议人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与会议投票推荐相互印证、个别谈话推荐范围一般是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三)医院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应在民主推荐的票数相对集中的前三名中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如民主推荐得票集中、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或者拟任职务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可实行等额考察。

  第四章考察

  第九条医院中层干部人选一般有医院组织考察。第十条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考察组,拟定考察方案;(二)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三)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写出近三年来的工作小结和廉洁承诺;(四)考察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专项调查、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进行广泛了解;(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六)违反医疗行业“九不准”实行一票否决制。第十一条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员,个别谈话的范围是:

  (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二)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三)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四)其他有关人员。第十二条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反应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系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情况;(四)考察人和考察时间。第十三条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有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五章讨论决定公示第十四条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有医院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五条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

  清,避免久拖不决。第十六条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拟提任的医院中层干部在下

  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如遇长假节日,一般要延长公示时间或推迟公示期。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七条医院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基于医院整合的实际,首次聘任期限为一年,以后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

  第六章交流与回避

  第十八条医院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六年的,原则上要实行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十年的,必须实行交流。重点岗位科室主任连续任职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和直系血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第二十条医院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七章免职、辞职、降至第二十一条医院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二)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的,应当免去现职的。第二十二条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

  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第二十三条因公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而提出

  辞职现任职务。第二十四条自愿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

  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医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在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第二十六条责令辞职,是指医院根据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二十七条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九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擅自设立中层职位或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院长办公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四)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五)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七)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体,或者打击报复;(九)不准拒不执行干部交流的决定。第三十条实行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得三十一条医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医院纪检等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申斥。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三: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个人谈话提纲

  地委考核组各位领导你们好:根据考核要求,对现任领导班子总体运行情况和主要特点以及加

  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谈谈自己的具体想法。一、班子总体运行情况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领导

  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班子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

  二、现任班子主要特点1、班子的团结统一。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企业转型,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我们今天呼中的繁荣景象,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2、政治素质方面。重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企业平安稳定大局,注重加强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3、工作表现方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明确辅发展思路,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人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解决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促进稳定和谐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经济考核指标、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

  4、团结民主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有效,充分代表意见,共同讨论形成集体决定。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班子团结协调,整体功能强。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完成好承担的任务;顾全大局,树立“一盘棋”思想,互相支持、取长补短,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5、形象作风方面。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权力观,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工作作风深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廉洁勤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

  按摩技师承包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需求,强化浴场内部管理,为浴场将来拓展铺下一条坚实之路,保障技师技能优异提高,效益双赢之目的,经乙方主动提出意向,经董事会考评,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包工作,

  并负责浴场内在场

  技师日常管理、培训、服务、工作,对承包工作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

  承包服务范围:

  技师

  等服务技术。

  二、

  甲方权益:

  1、

  甲方有权核定技师人数及整体素质进行考核,必须根据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奖励。

  3、

  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人员食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推出合法新项目,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乙方权益:

  三、

  1、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则按甲方规定条款予以处罚。

  2、

  乙方人员在与顾客沟通之间,不得诋毁公司生誉,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视情节轻重)

  3、

  乙方有义务在与客人沟通中推销其它按摩项目,并了解客观存在的问题,顾客不满意的方面及时反馈给甲方高层管理人员,以便甲方不断完善内部机制,达到顾客满意。

  四、

  其它事项:

  

  

篇四: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我院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第二条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集体意志

  西昌市人民医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谢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拒绝接受任何经销商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我院任何工作人员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五个负责制”,即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首遇负责制、首接负责制、首诉负责制,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并为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本院总部急诊科小时应诊,急救车小时待命,接到急救电话立即出车。小时急救电话:,投诉受理电话:。

  西昌市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是规范我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保证。为了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第二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医院总体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目标管理,努力促进我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三条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总支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行统一领导,负全面领导责任。对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党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干部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科主任对本支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院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行政领导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提出任务,并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署、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

  、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根据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反腐败工作领导,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履行职责。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第五条党总支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对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和党政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主持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负责或受上级领导机关委托对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组织院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分析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指导制定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制度和措施。

  、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指导案件的查处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调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党总支副书记协助党总支书记、院长在全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对医院行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协助党总支书记组织好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组织院行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分析医院行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指导和支持监察审计工作,及时听取汇报,并指导案件的查处。、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解决。第七条副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院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院有关

  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规章制度在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参加分管部门的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纠正和解决部

  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涉及科以上干部的问题或其他较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汇报。

  、组织责任范围内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指导和支持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违规事件。

  、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及时了解和分析分管部门行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部门干部及时解决。

  第八条纪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主持医院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在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党的法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对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院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全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和检查。、领导院党风廉政教育、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纪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相应的职责。第九条党支部书记、科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科主任对本部门的行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本支部和本科室严格履行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组织本支部、本部门党风行风廉政教育学习,支部书记、

  科主任主持本支部、本部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定期分析本支部、本部门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及时

  解决和处理本支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本支部、本部门廉政谈话,受院党政领导委托,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院有关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党委、纪委和主管院领导汇报。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党委统一领导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建立由党委、行政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领导,组织对各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领导干部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

  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院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责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科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三、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

  、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本部门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院党委。

  、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规定,需要给予组织处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经党委研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处理;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群众反映强烈,疑点很大,但一时难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可先采取调离、免职等组织手段进行处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第十五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院、科领导干部。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我院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集体意志。

  第二章议题范围

  第三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是:、研究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及报请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上级批示的重大问题;、研究医院体制改革、制度规章、发展规划、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等问题;、研究本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业务发展和医疗质量管理等工作;、研究本院规模较大、金额万元以上的投资、工程、土地等财、物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研究物资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研究涉及医院整体利益和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与问题;、研究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研究其它重大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委托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主持,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医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根据议题需要,院长或主持人可以确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以参与议事,但没有表决权。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第五条研究重大问题的行政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该项工作的分管院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实到会人数必须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六条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按下列程序进行:、会前调研。在研究重大问题前,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可采取召开咨询会、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涉及全院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进行听证或者公示的重大事项,应当先进行听证和公示。、会前协调。研究重大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当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决定是否上会。、材料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处室准备上会材料,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除在会前需要保密的外)一般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报送医院办公室整理。、会前通知。会议通知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由医院办公室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应到会人员。、议题和材料分送。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由医院办公室和有关职能处室共同负责印发,提前半个工作日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可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会中讨论。会议一般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分管院领导或有关科室介绍上会材料,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在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态。

  、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待条件成熟后再提交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须将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干部任免事项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院行政公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行政事项的表决结果作为参考,由院长作出最后决定。

  、形成纪要。院行政公务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时应依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形成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会议纪要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议题内容可从简外,其它议题须记录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请示院长后可应急处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八条凡重大问题未经领导班子议事或会议表决或事后未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形决定的,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并责成纠正。

  第九条本规则的执行情况接受市卫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本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

  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医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沟通思想;(二)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查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与帮助;(三)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四)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得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露。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根据上级规定,党委、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若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上旬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一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按照班子分工,落实分管工作的情况;(六)上级要求召开的专题生活会的内容按上级规定执行。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一)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一般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作好会议准备。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①确定会议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根据单位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②广泛征求意见。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由党委办公室收集汇总。党支部可由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③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以口头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通知支部委员。党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班子成员,以便做好准备,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会议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与会人员发言,在进行自我汇报、检查的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意见转告缺席人;、由主持人将会前收集征求到的群众对班子或成员的批评意见、建议在会上反馈。、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四)民主生活会落实阶段的工作程序。

  、落实整改。对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会后要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也要主动整改,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

  、及时汇报。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由支部书记向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口头汇报。

  、民主生活会的记录会后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搞好党内民主监督,结合医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和内容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准则》规定的各项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当前应特别强调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一)必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二)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权利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三)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忠于职守,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官僚主义。(四)必须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五)必须坚持职业准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永保共产党人的本色。

  (七)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已任,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途径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对党员、党员之间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任何一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其主要途径是:(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党小组的监督。(二)按时开好一年两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次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也可吸收部分党员、干部参加,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三)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考核鉴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前,有关部门要按德、能、勤、绩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全面作出鉴定,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和奖惩。(四)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三、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一)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和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组织的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

  (四)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把党内民主监督与党的自身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实行医院院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医院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医院,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是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手段。为此,特制定院务公开制度:

  一、在医院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医院执业许可证;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护士值班安排;服务规范;便民措施;收费项目和标准;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安装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行风、纪检办。

  二、在医院公共场所安装电子触摸屏等免费查询系统,提供就诊程序、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医疗服务价格的查询服务。

  三、为门诊患者提供处方费用清单,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复制服务。

  四、将单病种上报上级部门,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登报公示。

  五、病人就诊疾病情况、治病原则、医疗费用,通过各科室医患沟通细则向病人说明。

  六、党委的重大决策(决议);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任期、改选等;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工作通报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在一定场合向党员或职工做说明或公开。

  七、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公开审议医院一年的工作报告,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等。

  八、通过院周会或院务公开栏每月公开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检查、业务工作量完成情况。

  九、通过院务公开栏适时公开引进人才计划、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民主评议院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任免情况等。

  十、通过职代会或院务公开栏适时公开医院经济收支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收支情况、医院招待费使用情况、内

  部财务审计结果等。十一、适时公开基建项目的招标情况、院内基建维修、

  大型医疗设备的招投标情况、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招议标情况、药品、试剂、器械的集中招投标采购情况;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等。

  十二、通过职代会、院务会、技术委员会适时公开重大技术项目的引进、医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重大设备的购置等。

  十三、对多数职工要求公开的内容及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工作组提出报院务会议审核,适时公布。

  十四、严格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个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十五、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一.遵守医德规范,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任何时候不准以冷、硬、顶、推、拖的态度对待病人。

  二.坚持原则,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或病情不相符合的诊断书或假报告。

  三.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必要检查,不得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或单位经济负担。

  四.不收受和索取病人或家属的“红包”与礼物,不请吃,如无法谢绝,可通过组织妥善处理。

  五.不得以患者名义为自己或熟人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得为拉关系,把自费项目改为公费项目,或少收费、不收费。

  六.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规章制度,不私自向病人销售药物或推销非医疗性商品。

  七.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职或利用业余时间行医,谋取私利。八.爱护医院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共财物,不浪费、不侵吞、不损坏、不以公物做人情。九.遵守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或上班办私事。如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当事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除给予通报批评、扣罚奖金外,并与评优晋级、职称评聘、学习深造等挂钩。对有投诉记录的年终不得被评为优秀,对严重违规、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者,给予降级、取消责任医生资格、缓聘、解聘、吊销执业执照等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西昌市人民医院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医,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和实行谈话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条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廉政谈话的对象是:医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重点临床科室主任;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的人员;或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干部。

  第四条廉政谈话分为履新廉政谈话、诫勉性廉政谈话和常规性廉政谈话。履新廉政谈话主要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沟通思想,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一般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进行,也可以在新任职后一段时间进行。诫勉性廉政谈话主要是了解核实有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进行警诫教育和劝勉,内容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常规性谈话主要是在节假日前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适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或沟通情况,一般每年安排一次。

  第五条履新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明确其所任职务相应的党风廉政责任。

  第六条诫勉性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要突出党纪国法教育,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还要了解被谈话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重点是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生的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较多,虽不构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群众举报的属于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常规性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听取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反馈群众对其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醒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第八条进行谈话前,谈话工作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廉洁从医,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法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

  第九条诫勉性廉政谈话前,有关部门要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要注意保护检举人,批评提醒要到位。谈话时需有专人记录谈话内容,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条诫勉性廉政谈话中,被谈话人对廉政谈话要正确对待,对谈话内容必须表明态度,实事求是、负责任地说明情况,并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写出情况说明或书面检查,提出自律整改意见,上交医院纪委,并在限期内切实整改。如需要被谈话人就某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的,被谈话人要以书面形式表述,并及时上交医院纪委审办,由其向市纪委通报。

  第十一条谈话结束后,将谈话记录装入被谈话人廉政档案。对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行为,但没有作为初核案件对象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注重阐明严于律己的观点,教育其警钟长鸣;对那些犯有一般性违规或轻微违纪问题,经过初核了结而未立案

  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观点要明确,批评要中肯,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今后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或生活作风提出要求;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被谈话人必须抓紧认真整改;若发现有严重问题,上报市纪委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对经诫勉性廉政谈话后半年内仍无改进者,医院纪委可以向党办、人事部门提出对被谈话人的任用及取消评先资格的建议。

  第十二条廉政谈话一般采用与被谈话人个别谈话的方式,对普遍性问题,也可采用会议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应由市卫生局纪检组领导进行。

  第十三条履新及常规性廉政谈话的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和党政配合的原则进行。医院党政领导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由纪委委员协助分组进行谈话,谈话以医院党政领导为主,党委、纪委可派人参加。诫勉性廉政谈话由纪委具体负责,也可由医院党政领导直接负责。

  第十四条履新廉政谈话、诫勉性廉政谈话、常规性廉政谈话的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方式,由主要负责谈话的领导确定。

  第十五条健全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岗位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科室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劝导。凡对所属党员、科室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以至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纪违法者本人责任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医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

  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尚,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医德医风考评标准(一)基本标准(基础分分)、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分)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分)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分)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分)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

  及其亲友的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分)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分)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等医疗活动。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分)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二)加分扣分标准、加分项目()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分;获市级表彰的加分。()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加分。()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分;被评为市级先进者加分。()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分以上者加分,分者加分。

  ()受到病人及家属表扬的个人加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分。

  ()受到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个人加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分。

  ()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分。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分。()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区级奖加分;市级奖加分。()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县、市级加分;省级加分;国家级加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避免重大损失的加分。

  、扣分项目()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分;造成不良影响扣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分,旷工次(天)扣分。()离岗、串岗每次扣分。()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分。()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分。()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次扣分。()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分。()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分,屡教不改的扣分。()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分。

  ()以工作之便收受红包、回扣或利用诊疗(工作)之机推销药械等谋取私利者扣分。

  ()有恶劣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扣分。()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扣分。()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扣分。()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分。()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分。

  ()同志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分。()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分。()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分;发生严重差错属等级事故的扣分。()不遵守技术规则,对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分。二、考评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考评结果:总分达分为优秀,—分为良好,—为一般,分以下为较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占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三、实施办法(一)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二)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总评结果与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等奖励挂钩,作为应聘、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对医德医风“一般”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医院由党委、纪检、院办、人事、医务科、护理部组成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认真实施,落实责任,并结合医院不断发展的实际,及时充实和完善有关考核内容。各科室参照本方案,完善考评工作,成立考评小组,以科主任、护士长负总责,组织好本科室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四)实施时间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查房制度

  一、组织领导由党委、行政领导人员及职能科室人员组成查房小组。二、查房形式

  (一)参加病区的早会、科务会、工休座谈会等,听取科室和病区有关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及征求对院部有关部门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对职工或病员进行医德医风问卷调查。(三)检查科室、病区有关政治学习情况、学习记录及学习笔记。(四)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政治学习等有关内容的考核抽查。三、查房内容政治学习、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敬业精神、医患沟通、廉洁行医、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科容科貌、挂牌行医等。四、时间安排医院医德医风查房时间原则上每季度查房一次。五、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由各组负责归纳、整理并及时反馈科室。对医德医风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反之给予批评和惩处。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科室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并报监纪委备案。检查结果与科室质量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查房工作组做好相关记录,汇总和梳理有关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查科室,限期整改,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

  和《滁州市市直单位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完善我院信访投诉接待工作,规定信访投诉接待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信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医疗行风建设的重要监督渠道。必须引起全院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

  二、信访投诉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实施接待来访首问负责制,即主管处理职能科室接待群众来访,要对来访者负责到底,不得推诿、冷漠、搪塞等不负责的态度和工作作风。涉及到多个科室部门的事由,要由首问接待人员参与协调,决不能让投诉者上下跑,甚至顶着不办。发现以上情况者要按奖惩规定处罚。

  四、接待来访人员,使用文明语言,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记录,合理解答、依法处理。可以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五、重要投诉来访,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不得隐瞒、拖拉。六、上级督办的投诉来访件要及时回复,并备份存档。七、处理结案的投诉件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汇总到院纪委。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访举报保密制度

  一、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受理举报应指派专人在固定场所接访,无关人员不得旁听或询问。

  三、举报信件的收发、拆封、登记、审阅、转办、呈阅等环节应严格按程序进行,防止在办理过程中失密、泄密。输载信访信息的计算机由专人操纵,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开启使用。

  四、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人,向被举报人调查核实问题时不得出示举报信原件或复印件。

  五、不准私自摘抄或复印举报信件,不准在与亲友交谈中泄露信访举报的情况。

  六、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时,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等有关情况。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信访投诉处理制度

  为使我院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的病人投诉处理机制,保障病人在医疗服务中的合法权利不受到损害,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安徽省信访条例》、《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等,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在门诊、急诊和住院部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号码(行风办)(院总值班);在门诊服务台设立投诉接待处,有专人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

  二、凡有患者或家属采用书信、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均属投诉处理范围。

  三、实行首接负责制,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及时受理患者任何形式的投诉。医院行风办(纪委)作为处理病人投诉常务性机构,根据投诉事项、内容由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室分别进行处理。

  四、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事项,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事项,以及情况复杂、涉及多个科室的投诉事项,应耐心作出解释,并尽快移交院行风办(纪委),由院行风办协调有关科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五、各科室办理投诉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理,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办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被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凡患者或家属直接向院行风办(纪委)的投诉,或由科室移交的投诉,由院行风办做好投诉的受理登记,认真记录投诉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根据投诉内容所涉及的部门拟定承办科室,经分管领导批转至相关科室调查处

  理。七、各科室对院行风办(纪委)转办的投诉事项,应当在规

  定时间办结,并将处理结果报院行风办。对推诿扯皮,查处不力,致使投诉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或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承办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立信访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受理后,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尽量当场协调处理;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电话投诉在个工作日内办结。电子邮件信箱投诉,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结,纸质信件投诉,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对应当依法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投诉有出入的投诉事项,要做好与投诉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取得投诉人的理解和满意。

  九、院行风办(纪委)要认真做好投诉的转办、督办、反馈、回复和归档立卷等工作。要督促、检查、协调各科室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需要调查的重要投诉信访件,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按时上报。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

  十、院行风办(纪委)要定期梳理、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及改进服务工作的建议,并在院党委会上予以通报。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奖励举报收受“红包”、回扣有功人员的暂行方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保障患者、群众(包括医院工作人员,下同)依法依纪检举、控告的权利,鼓励举报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功人员,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监察部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红包”,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及其他财物。回扣是指医疗器械、设备、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卫生材料)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在购销活动中给予医院工作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及其他财物。

  第三条患者、群众可采取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医院纪委、行风办举报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

  第四条医院纪委、行风办确定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建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受理署实名举报人的举报。

  第五条医院将本办法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并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设立举报箱,由院纪委、行风办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举报后一经查实,均给予奖励: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以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为由,收受患者及其亲属以各种名义送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院工作人员收取医院相关科室提供的各种诊断、检查和治疗的开单费;

  、医院工作人员以介绍、转诊病人为由收取的“介绍费”、“转诊费”等;

  、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医疗器械、设备、卫生耗材以及办公用品等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给予的财物等经济利益;

  、医院工作人员在基建修缮工程中收受的回扣;、收受其它“红包”、回扣的行为;、为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查处“红包”、回扣作出特殊贡献的。第七条医院工作人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必须在小时内向院纪委、行风办报告,并于二个工作日内上交院纪委、由其退还患者本人或家属。难以退还的,医院作为行风建设奖励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医院工作人员主动上交“红包”、回扣的,医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者,视为收受“红包”、回扣,按医院《关于对违反医德与服务规范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处理,并按照收受“红包”、回扣数额的两倍予以经济处罚,计入医院行风建设奖励基金。第八条举报人虽举报属实,但被举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已将“红包”、回扣上交的,不构成收受“红包”、回扣,对举报人不予奖励。对送“红包”、回扣的举报人不予奖励。第九条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两人(含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个案件进行奖励。凡经有关部门奖励过的同一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不再给予重复奖励。

  第十条根据查证核实的被举报人收受“红包”、回扣金额,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举报收受“红包”金额元以下的,按实际收受“红包”金额的予以奖励;元(含元)以上的,按予以奖励;举报工作人员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的,不论金额多少,一律奖励元。

  举报收受回扣金额万元以下的,按实际收受回扣金额的予以奖励;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按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万元。

  第十一条对举报人举报的“红包”、回扣问题被查证核实的,由医院负责人批准,按本办法一次性支付举报有功人员奖金。

  第十二条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一般在医院负责人批准后的一个月内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三条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应办理相关手续,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院纪委负责查验核实,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因未做好保密工作,导致举报人员遭到打击报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工作人员。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院纪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对违反医德与服务规范行为的处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院工作的所有人员。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应在小时内向院纪委报告。逾期不报告、不上交或不如数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应予以收缴,且按照收受“红包”、回扣数额的倍予以经济处罚,并按下列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收受“红包”、回扣不满元的,通报批评,待岗一个月;()收受“红包”、回扣在元以上(含元)、不满元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待岗三个月;()收受“红包”、回扣在元以上(含元)、不满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待岗六个月,取消一次有效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资格或者缓聘一年;()收受“红包”、回扣在元以上(含元)、不满元,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待岗一年,降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收受“红包”、回扣在元以上(含元)、不满元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收受“红包”、回扣在元以上(含元)未受到法律制裁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吊销其执业证书。

  、实习生、进修生及临时聘用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实习生、进修生取消实习、进修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交所在单位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共产党员收受“红包”、回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上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四条医院工作人员充当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经营单位的代理人,在院内从事营销活动,向患者推销产品,或变

  相、幕后代理、参与推销业务,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以收受回扣论处,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科室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信息,收受营销人员“统方费”的,以收受回扣论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医院工作人员以病人名义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的,当事人作书面检查,退还相关费用,全院通报批评,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费用不满元的,通报批评,待岗一个月;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费用在元以上(含元),不满元的,待岗三个月;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费用在以上(含元),不满元的,待岗六个月;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费用在元以上或者“搭车开药”、“搭车检查”被二次以上查实的,待岗一年;

  、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七条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提成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对该收的医疗费用不收、少收或弄虚作假、先收后退的,补交费用,待岗一个月,并按照所欠费用金额的—倍予以经济处罚。第九条科室或个人以各种各义擅自收费不入医院财务账,设立“小金库”、私分钱物的,应予以收缴,并按下列规定处理:、科室擅自收费不入医院财务账,私分钱物的,给予以下处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科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免谈话。

  、医院工作人员收费不入医院财务账,中饱私囊的,以贪污论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之前,主动如数上交所收受的“红包”、回扣及其它非法所得的;

  、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主动说清有关组织未掌握的问题的,或者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讲清有关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问题的;

  、主动检举同案人,经查证属实的;、有其他从轻、减轻处分情节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理:、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的;、索取“红包”、回扣的;、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屡犯或受处理后又重犯的;、有其他从重、加重处分情节的。第十二条本规定由院纪委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录用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人事管理中进人的各项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滁州市人社局、卫生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说明。

  一、人员类别我院在岗人员类别主要有三种,即:正式在编人员、自聘人员和临聘人员。二、进人方式

  (一)正式在编人员是指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正式职工。其进入主要是根据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用人科室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底经院党委会研究讨论由人事科以正式文的形式上报次年的医院用人总体计划。待用人计划审核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卫生局联合组织实施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医院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二)自聘人员是指医院自主聘用的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其进入主要是根据用人科室的书面申请,经科室第一责任人签字认可报分管领导同意由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最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临聘人员是指医院自主聘用的非在编保洁员。其进入主要是根据用人科室的书面申请,经科室第一责任人签字认可报分管领导同意由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报名、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最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特殊情况因工作关系,医院需特殊照顾部分关系进人。但进人方式仍需公开。具体步骤为:(一)拟进人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三)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四)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负责体检、考核、聘用工作。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为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

  促进我院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我院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中层干部竞

  聘上岗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责”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以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为目的,通过推行竞聘上岗,在选拔中拓宽用人渠道,继续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路线,逐步建立起一个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的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一支素质佳、水平高、能力强的医院管理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竞聘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政治责任感。(二)热爱滁州二院,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三)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四)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并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五)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民主正派、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六)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能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三、基本程序(一)公开岗位及职数根据科室需要,公开竞聘上岗的岗位、职数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均可向人事科提交书面申请报名。(三)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经分管领导审定报党委会确定竞聘人选。(四)竞聘演讲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个人述职演讲稿。演讲内容需包括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拟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对竞聘者的管理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人事科还将组织部分职工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参会人员以无记名的方式为竞聘者打分。(五)组织考察医院党委根据竞聘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考核,从竞聘者任职优势,结合岗位需要,经充分讨论交流,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专项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全面、准确、清楚地了解情况。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着重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组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结果负责。(六)公示在医院告示栏将拟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为天,在公示期间,人事科将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聘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兑现各项相关待遇。四、任期考核(一)方式按年度考核进行。被聘任者在年终进行个人述职,对其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核。(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实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任期内考核优秀的受聘者,如其他竞聘条件均符合,在下一轮时可优先聘用。任期内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进行岗位调整或解聘。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调整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人员调整,使其更加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调整类型(一)临床科室调整到临床科室(二)临床科室调整到非临床科室二、程序和方法

  (一)临床科室调整到临床科室、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科室第一责任人或护士长签署意见;、调入科室第一责任人或护士长签署意见;、主管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人事科在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科室调整手续。(二)临床科室调整到非临床科室、人事科将需要人员的岗位名称、职数、条件等基本情况在院内进行公示;、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拟调出科室第一责任人或护士长需签署意见;、公开竞聘;、由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拟调整人员;、由人事科在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科室调整手续。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

  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

  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

  作。

  第四条

  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

  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

  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

  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

  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

  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

  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

  及基建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等项目。

  第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认为必要的,委托招标代

  理机构进行招标,尽量减少自行招标。

  第八条招标办公室受理医院内部有关科室按招标规定要求

  提交的招标采购项目申请,组织发标、开标和评审工作,公布中标

  结果,将结果转交申购科室,业务科室根据招标记录与中标方签

  订合同,交审计科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建立招标档案,及时归

  医院档案室。

  第三章招标范围

  第九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品、印刷制作等超过一定金额的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金额限定如下:

  、药品类除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以外,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西药及中成药及使用量较大的化学试剂。具体招标品种目录由药事委员会根据政府有关药品招标的规定、滁州市医保目录及本院临床用药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六部委文件卫规发[]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实行招标采购: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发生重大瘟疫、重大事故等;卫生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需进行紧急采购的药品。

  、医疗器械类单台金额大于万元的医疗仪器设备;单品种年用量大于万元的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单台次年维修保修费大于万元的医疗设备;

  、后勤物资类单品种年用量大于万元的后勤物资、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水、电、汽、暖设备及配件、油、煤类、消防器材。

  、基建工程类经医院批准立项,项目金额万元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

  、信息设备:单台次、一次性总额招标超过及年使用量大于万元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及耗材、电教及通讯。

  、单项元以上的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其它由招标委员会决定的招标项目。第十条医院招标遵循以下程序、按照医院规定的招标范围,由各有关科室提出招标项目申请,确定招标品种、数量、预算金额,经办科室须详细填写《招标申请书》,并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招标项目必须经招标委员会作出决策。招标项目确定后,对于设备招标,业务科室提供技术参数、型号、功能,并由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和上报技术参数要签名确认。

  、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经办科室把填写齐全的《招标申请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要附技术参数讨论报告)送交招标办公室登记,招标办公室安排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由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会议决定。、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院长批准后发布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招标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资质及其产品的合法性,查看证照是否齐全、真实,并出具审核报告签名确认。、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原则上必须由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才能开标。对特殊行业采取竞争性谈判(例如: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改造)。、开标前应将投标情况报院长审核,由院长办公会或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专业人士先行讨论,熟悉该次投标的单位和投标的品种型号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开标。、医院监督委员会对招标程序、效果进行联合审查,在监督下进行开标。数额较大的招标,请公证部门予以公证。、招标会议由分管该项目的院长主持,会议事务由招标办公室负责。、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至少人以上单数组成。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标。评审标准参照相关项目评标办法执行。、评标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的评标人员应主动回避参与招标工作。、公布中标结果,制发《中标通知书》,经办科室和分管该项目的院领导进一步深入协商谈判付款及相关事宜,并形成合同草案。包括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由审计科审查合同内容及合法性,维护医院权益,并出具审计报告,总会计师审核,上报院长审批后制作标准合同书。经办科室转交医院办公室,加盖医院经济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将签订合同原件由经办科室交财务科一份备案,明确该项目的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理付款。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招标办公室负责将中标通知书影印件及有关评审资料,根据医院一事一档的规定,建档备案。

  第五章招标纪律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提出改进意见,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办公室违反本办法,交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招标人员违反本办法,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人员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有严重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招标投标结果将宣布无效。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招标采购,其申请审核程序也适用于委托代理招标。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医院招标委员会有最终解释权。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卫材、器械申购暂行规定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申购回避制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在职的主任医师、大科正副主任、大科护士长、附院正副院长,医务、护理、第一门诊、第二门诊、医保、药械、经管、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药房、药库正副主任等人员组成。分管院长为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械科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药管委成员不得牵头提出药品、卫材、器械申购的口头或书

  面请求。二、药事监督委员会审查把关制药事监督委员会由纪委、本院的市人大常委和市政协常委、

  院办、人事、财务、院感、和谐、总务、保卫、工会、老干部、科教、质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院纪委负责人为药事监督委员会主任,纪委专职干事为副主任。

  药事监督委员会对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交的拟申购药品、卫材、器械清单进行审查把关,凡药事监督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品种和种类,药械科不得安排采购。

  药监委成员不得牵头提出药品、卫材、器械申购的口头或书面请求。

  三、药品、卫材、器械集体申请制确属临床需要的新进药品,原则上应在省卫生厅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之内,同时是医保、农保、居保目录品种,一般要由三个不同病区或科室的所有负责人共同签字申请,如系专科药品,则应由该专科正副主任、护士长及全体医师共同签字申请。新进卫材、器械可比照专科药品填写申购单并实行招标采购。凡不符合上述签字要求的申购单,药械科不予受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不得讨论。四、拟新购药品、卫材、器械公示制凡经药管委研究、药监委审查通过的新药品种或招标采购卫材、器械种类,由药械科负责在医院网站和院务公开之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购者集体签字的申购单复印件、药管委和药监委的研究审查意见或中标通知书、拟购品种的使用说明书、价格、配送企业及业务员名单等),公示期间只要有实

  名举报的品种一经查实即予废除。五、新进药品、卫材、器械试用期制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进药品、卫材、器械给予个月试用期,如

  在试用期内有实名举报且查实的即予停用。若上级医院专家会诊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而我院没有的某种新药或卫材,经药管委主任和药监委主任共同在写有专家会诊意见的会诊单上签字批准,药械科可按具体病人的治疗需求临时采购、财务科临时开放记账窗口,该病人治疗结束后即予关闭,不准变相成为新品种的申购途径。

  六、严格实行“一品两规”和剂量价格比统一制按省卫生厅规定,同一药品的同一剂型,最多只能采购两个规格的药品,且两个规格的剂量价格比要统一(如某药品粉针剂克的中标价格是元,那么其克的价格只能低于元)。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廉洁用药的暂行规定

  各用药科室、各配送药企:根据省卫生厅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特别是各类医

  保、新农合管理机构新近出台的有关政策,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合理用药、廉洁用药工作规定如下:

  一、控制限额年度我院所有住院病人使用药品的采购额度控制在、两年度平均值的左右,院纪委重点监控抗生素、中药注射剂(中成药)、

  其他等三大类住院病人使用量各居前位(共个品种规格)药品的采购进度和单价在元以上的贵重药品使用情况,同时严查大处方。

  二、冻结新药年度原则上不再引进新药品种,各用药科室不得提出新药采购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不开会研究新药采购事宜(仅限于门诊病人使用的新药品种例外)。如因个别住院病人经上级专家会诊确需临时使用的新药,必须经药管委主任和药监委主任共同签字认可后,药械科方可定人定量采购。三、脱离接触敬请各药品(高值耗材)厂家和配送药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医院负责、对信誉负责的基本原则,不要以增加药品和耗材使用量为目的而派业务人员与我院各级各类涉药(高值耗材)职工接触。当然,我院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健康、透明的医企学术合作,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真心支持我院学术和技术进步的优秀企业深表谢意和敬意。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药事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处方管理办法》,如违反条例要及时纠正,严肃按章处理。

  二、负责“药事会”研究后提交的拟申购药品、耗材、器械的审查及确认。

  三、参与监督药品、耗材、器械招标采购过程及采购后的使

  用管理情况,对药品用量实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做好“药占比”监控。

  四、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分级使用指南》监督临床合理用药。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五、监督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六、药事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院纪委为药事管理监督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强药品信息管理、严禁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本院代理、推销药械的规定

  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从环节上堵塞漏洞,加大防范和整治力度,现就加强医院药品信息管理、严禁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本院代理、推销药械作出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药品信息,是指医院的药品采购、库存

  和使用等各种信息,包括药品的品种、规格、使用数量、用药医师姓名、用药时间及对象等。根据保密工作管理要求,医院将药品信息列入内部秘密管理范围。

  二、对接触药品信息的药房、药剂科、信息中心等重点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禁工作人员暗中为药商统计处方、提供医师用药信息等行为。

  三、严格实行药品信息保密管理。(一)凡因工作需要,接触药品信息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药品信息。(二)临床医师用药情况的汇总信息,特别是涉及某一品种药品在一段时间内的用量、用药医师名单及个人用量等信息,属于保密的核心内容,必须从技术上限定可供调阅的计算机台数及可调阅的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只限于医院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以及药剂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并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三)如需打印临床医师用药汇总信息,打印件应交由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人员,并按有关保密件管理的规定保管。废弃的打印件必须在两人在场的情况下销毁。四、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本院代理、推销药品、设备、试剂及医用耗材等,也不得变相或幕后从事代理、参与推销业务,不得利用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条件,在药械的采购、使用及付款方面为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提供相关信息,疏通关系,以打招呼、写条子等方式干扰药剂科、设备科的正常业务工作,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五、药剂科、设备科不得与原在本院工作,现从事药械代理、推销业务的人员建立业务关系。

  六、严肃查处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药品信息的行为。暗中为药商统计处方、提供医师用药信息的,一经查实,调离原岗位,并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严肃查处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本院代理或推销药械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待岗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医院将停止相关药械的采购、使用。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品牌、价廉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一、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

  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按省卫生厅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需备案采购的药品要办理备案手续。

  二、采购药品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存档备查。

  三、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四、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药事监督委员备案―→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辉瑞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还应附有加盖供应商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口岸出具的《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采购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有加盖供应商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七、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

  委员会的监督。八、采购人员建立每日的采购计划表,记录每天工作情况,

  妥善保管每次采购计划和审批手续。九、有关药品采购管理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自

  觉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拒绝一切贵重礼品以及旅游等其他一切变相贿赂行为。药品采购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

  十、药剂科长每月不定期检查药品的采购情况,有检查记录,如发现采购人员擅自从个人或资质不全、未经批准的渠道采购药品,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奖金、警告或调离岗位等处分。

  十一、院领导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必须每半年听取药剂科对采购渠道、品种、金额、质量等情况的汇报。检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以此作为考核药剂科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二、定期征求供货单位意见,接受院内外群众监督,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有关人员存在收受回扣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随着我院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医用耗材)的品种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加强对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及管理实施规范化,确保耗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由医院对于常规和用量大的耗材,采用招标的形式确定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公司,对临床使用的所有医用耗材由药械科进行统一的采购供应管理。

  二、在科室需要新品种耗材、控制使用数量的耗材,以及正常招标采购供应耗材不能满足科室需求时,必须由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

  三、科室邀请院外专家到我院进行手术(会诊)时,不得私带医用耗材使用,否则,药库不得给予入库报帐。也不允许由病人直接付费私自使用的行为发生,否则,院部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员给予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科室负责。

  四、科室使用的非常规备用的医用耗材,必须提前一定的时间向药库提出采购要求,以便药库组织货源,保证临床使用。

  五、科室使用医用耗材必须按规定领取使用,不得以特殊情况为由先使用后到药库入库报帐,否则视为私用,使用科室(使用人)承担一切后果,药库不得给予入库报帐。对私自使用证照不全的医用耗材行为,一经查实,医院将给予重罚。

  六、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适应症使用医用耗材,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有关管理部门(人员),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品种应立即停用,及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报告。特别是三类植入人体耗材、穿刺和手术中直接用于人体的医用耗材更应该高度警惕、严格观察,以确保使用的安全。

  七、采购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价格,既能让利于患者,同时对不能列入收费的耗材,能够降低医院成

  本。高值的耗材使用是增收不增利的一个环节,应该本着合理使用,谨慎申请、从严审批的原则采购使用。各科室要严控耗材申购计划量,以免使用不完过期浪费

  八、对于不能收费的通用耗材需升级换代,必须进行精密测算,科学论证后,报院部批准再实施。科室统一配备耗材按此条规定执行。首次购进的耗材价格要在对方提供的正规价格报价单基础上根据其它类似耗材比价定价,无参考依据的经慎重谈判定出合理价格。

  九、化验室、病理科等医技科室使用的试剂比照执行。十、日常业务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药械科(药库)执行。十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和药械科,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将按医院的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十二、有关人员在医用耗材的托管招标、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应自觉杜绝一切商业贿赂行为,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克己奉公。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一、临床和医技科室根据本科业务发展规划,每年十月份申报下一年度医疗设备请购计划。各科在上报设备申请前要充分论证该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前瞻性,避免采购的设备闲置而造成浪费。

  二、药械科收到各科请购计划后,进行初审。三、根据医院总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财务开支限额,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发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四、万元以上设备,采购前必须由院领导会同相关科室的人

  员进行市场信息调研,充分了解并掌握设备的技术参数需求,了解仪器的价格和市场占有率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在设备的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上把好关,为设备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力求性价比最高,经过论证后按院设备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可以由院部组织招标,在特殊情况下,也需经院长碰头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采购计划。

  五、对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后,需另行文报上级单位批准。购置进口大型医疗设备,需呈文上报市计委批准。

  六、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供货品种、型号、价格、供货方式、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售后服务承诺、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七、由院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配合供货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进行设备到货后的安装调试,以及逐项核对设备配置清单,对主件、配件、系统软件等进行清点验收,合格后签字保留存档。

  八、采购的设备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在发票上签字,办好固定资产手续后,按采购合同进行付款、报销。

  九、五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有药械科准备完整的招标资料报院部批准后送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中心招标。

  十、所有涉及的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的人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态度,自觉的杜绝一切商业贿赂行为。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建、维修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为节约建设资金,规范招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招标局、财政局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总务科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基建、维修招标采购小组,院纪委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并负责监督。

  二、所有基建、维修、采购均执行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年

  关于“滁州市国有资金招标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的相关规定:(一)工程施工: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万元以下的自行招

  标或进招标交易中心简易招标;(二)工程监理: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万元以下的自行招

  标或进招标交易中心简易招标;(三)勘探设计: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万元以下的自行招

  标或进招标交易中心简易招标;(四)工程设备及材料: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万元以下的

  自行招标或进招标交易中心公开询价;(五)其它: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万元以下的自行招标或

  进招标交易中心公开询价;(六)修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以上的,经主

  管部门审批,市财政局、招标局备案后,自行招标。三、所有自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开标前一个星期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二)原则上有效投标人必须在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如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经招标采购小组研究同意,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三)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网上公示三天后,如无异议即可签订中标合同。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纪律

  一、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工程项目招标、发包和材料采购。

  二、不准接受施工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礼品礼金及馈赠。

  三、不准接受影响施工监管的宴请和其它娱乐活动。

  四、不准在施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五、不准利用职权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中介或有偿服务活

  动。六、不准在施工监管过程中做出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事情。七、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八、不准擅自表态,对涉及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重大问题

  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工作原则,积极协调配合,制订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强化安全意识,文明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省优(黄山杯),争创国优(鲁班奖)。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廉政措施

  为了更好地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定了工作管理流程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定,加强医院内部控制。规范财务工作人员和收费员的廉洁自律行为。医院内控制度:

  一、货币资金的控制(一)岗位分工控制.选择合格的会计人员经办货币资金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定期轮岗制度。

  .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收费员、出纳员负责办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现金日记账由出纳登记,但现金总账的登记工作须由会计担任。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稽核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收费员工作。

  .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的人员应由出纳以外的人员负责。

  .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应与出纳、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职务分离。

  (二)授权批准控制医院应明确货币支付的审批人、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经办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三)现金的控制.门诊和住院收费处的现金的控制()人员配备控制。门诊和住院收费处负责人应由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担任。收费人员应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控制。包括制定收费岗位职责,明确职责权限;制定收费处计算机网络操作规程;制定现金安全保管制度。.备用金控制。指定专人掌控收费备用金,并按领用人员设

  置备用金明细账。稽核人员随机抽查、反馈备用金管理情况。.过夜现金控制。收费员按规定时点结账、报送日报表,并

  将现金缴存银行,将过夜现金控制到最低限度。(四)对出纳岗位现金的控制实行库存限额管理,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建立每日盘点和监盘制度,并做好盘点记录。发现差错及时

  报告和按规定处理。严禁白条抵库。建立对账制度,及时对账,确保现金日记账与会计账簿相符

  合。订立“现金保管责任书”,确保现金安全。(五)银行存款的控制医院应当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对于新开设的银行账户,在使

  用前应检查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不准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严禁出借银行账户和转账支票。

  指定专人对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及时核实和清理未达账款,防止呆账发生。

  银行票据盖印时应核对有关原始凭证。盖好印章的银行票据视同现金要妥善保管,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要按规定处罚。(六)票据的控制医院票据包括收费票据、银行票据等。对票据的管理是医院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医院应设置票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应对票据印制或购买、发放、保管、领用、注销、遗失处理等各环节做出详细的管理规定。建立票据使用明细账,实时掌握票据使用人员票据的领用和

  注销情况。(七)印章控制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中,对印章的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环

  节。医院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

  管,个人印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有关人员因出差或短期出国而需他人暂时保管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印章的,必须予以授权并进行记录,登记在案,以备查询。特别要注意节假日、值班期间印章的管理。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应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八)稽核控制内部稽核重在发现问题,多方面、多渠道堵塞漏洞。医院应设置稽核岗位,制定稽核制度,明确职责、权限等。对货币资金的稽核,应重点控制门诊和住院病人预收款的收入和退出、票据起止号码、日报表和送款单,并核对其与计算机记录是否相符。随机抽查门诊、住院收费处和出纳现金及盘点记录,抽查就诊卡挂失、换卡或补卡、收费纠错是否符合特殊授权和相关规定,有无明细记录和病人证件号及签名等。定期检查印章保管是否符合内控规定,检查票据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定期办理票据注销和票据归档。稽核中发现重大差错事故要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对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书面记录。二、药品、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等存货的控制(一)存货取得的控制主要是对存货取得的实际成本和合理性的控制。财务人员应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等规定,按照存货取得的渠道,对购入、自制、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盘盈的存货的计价分别予以控制。

  (二)验收入库的控制.验收手续的控制。.存货计量的控制。验收部门在货运单上签字之前,应通过计量方法验明货运单上所列存货的数量。.存货质量的控制。验收部门应对收到存货进行检验。必要时送交专家或实验室进行质量检验。.退货手续的控制。(三)存储保管的控制.限制接触控制。只有经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仓储的存货。.记录控制。仓管员收到验收部门送交的存货和验收单后,应填写入库通知单,并据以登记存货实物收发存明细账簿。.保管控制。应建立存货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特殊品(如麻醉品)、贵重的药品、危险品等应指定专人进行数量、金额、分类统计等管理。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损坏、变质情况,检查结果应予以记录。.库存量控制。应指定专人进行库存量分析,科学预测存货最佳经济库存量,据此编制订购计划。(四)存货领用的控制.授权控制。存货的领用必须经授权,仓储部门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备,方可办理存货领用。.制订存货领用的最高限额或施行定额领用。.指定专人办理存货的领用手续,领用单须经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于特殊专用品,无关科室不得领用。.仓管员审核领用单,根据手续完备的领用单发料,并经双

  方查验后签字盖章。.财务部门稽核人员应检查存货限额和耗用计划执行等情

  况。.财务部门审查发料汇总表和汇总记账凭证,以此作为记账

  依据。.仓管员发料后登记台账,会计人员汇总、分类,并登记存

  货账簿。(五)使用过程的控制.对于贵重医用耗材,必须确定使用对象后方可办理领用手

  续。对于价值高的低值易耗品,各使用科室应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对于专科使用材料,应建立三级库存明细账,根据业务量和正常损耗减少库存。逐步实现对所有材料建立三级库存明细账。

  .存货清查盘点控制存货在日常收发、保管过程中,可能由于计量误差、检验疏忽、管理不善、自然损耗、核算差错等原因发生盘盈、盘亏和毁损,从而使存货账实不符。为保持存货的安全完整,加强管理,医院应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控制盘点方法。运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要求保持良好的永续盘存记录,同时进行必要的定期和分批实地盘点,以防止账实不符。三、固定资产的控制(一)日常管理控制.固定资产取得控制。包括固定资产购入、自置、接受捐赠等。从外部采购的设备,可按照订货控制制度和验收控制制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不同的是购货定单或购货合同的技术和质量

  条款的制订应由工程师参与。.固定资产保管控制。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实行固定资

  产定号、责任到人、管理定户、建立保管卡的管理控制方法。()固定资产定号。按国家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将固定资产

  按类、分项统一编号,并将有标识的标牌固定在固定资产上,以便查找核对,避免乱账、错账。

  ()责任到人。根据谁用、谁管、谁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使用人,并把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对于贵重的固定资产,医院应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和限制接触制度。对于贵重易损的固定资产应由专人保管,并进行财产保险。

  ()管理定户。以科室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层单位,作为一个管理户,科室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对科室全部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负全面的责任。

  ()建立保管卡。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退货控制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做退货处理做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向管理部门提出退货申请,经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办理退货手续,财务部门审核退货手续后再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和保养控制财产管理部门应对各种房屋设备分别设置表单来记录其使用、维修和保养等情况,或直接在房屋设备明细账的卡片或者表单上记录这些情况。负责工程技术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有其指定人员应定期检查记录。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维修、保养情况。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控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会部门共同进行。定期不定期对各使用部门的账、卡、物进行全面或专项清查核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固定资产处置的控制四、采购控制(一)岗位分工控制医院应建立健全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实行定期岗位轮换。不相容的岗位至少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确定供应商与验收、采购合同的订立与执行、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有条件的医院可试点、推广与采购人员签订内部信用合同。(二)授权批准控制医院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采购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不得越权审批或未经审批直接采购。对于重要和技术较强的采购业务,医院应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由院领导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三)请购控制医院应建立采购申请制度,根据购置物品或劳务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应的请购程序。同时应加强采购的预算控制,对于列入预算的采购项目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实行集体审批;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明确审批权限,由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以及实际需要等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请购申请,审批人应当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内容或拒绝批准。(四)采购方式控制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业

  务,均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目录外大宗采购业务也必须实行院内公开招投标。还应制定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处理程序,以保证临时性、突发性需要。

  (五)采购过程控制.采购数量控制。医院应根据资金周转率、储存成本、物料需求等综合计算出最经济的采购量。采购部门应审查请购单上请购数量是否在计划控制限额的范围内,并检查使用部门主管是否在请购单上签字。.采购供应商的控制。医院应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五、付款控制(一)采购部门必须审核请购单、验收单和供应商出具的税务发票的明细、数量、规格是否一致,然后据以填写采购付款通知单交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应当对采购部门提交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复核采购发票、验收单、入库单、合同等单据和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三)财务部门应检查付款凭证是否经授权人批准,对于手续完备的付款凭证,应及时办理付款。(四)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已到期的应付款项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与支付。(五)医院应当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做出明确规定,及时收回退货款。(六)医院应当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批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七)医院应当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八)医院财务部门在付款的同时还要及时登记有关账簿,做好各项会计记录。

  财务报销付款流程:所有报销凭证和各类补助的申报、申领程序为:经手人在单据(或补助表)上签字→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财务科整理审核并做封面→财务科长签字→分管院长签字→经管科登记→院长签字。无论是单据报销或补助申领,均应注明理由,并附有会议通知、申请表、合同、协议、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属分期分批支付的基建维修款、设备款、药品款、卫材款等,财务科应根据中标通知、协议、合同等先列出付款清单,经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纪委、分管院长审查签字、院长签字。设备、高值耗材款支付时还须有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六、工程项目控制(一)机构和岗位设置控制.设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医院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项目建立、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二)基建工程项目控制.制度控制。应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并由指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管理,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公开招标的规定,实施合同制和建设过程监理制。..项目程序的控制。必须符合国家对基建审批程序的规定,

  从项目的决策、立项、设计、开工建设、调整概算到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批文件应齐全,手续完备。

  .会计核算控制()基建会计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时报送统计和财务报表。()督促各项资金及时到位,银行开设基建专户,实行专户专项核算。()工程款拨付控制。工程款应按监理单位、建设方现场代表签证的工程进度、工程量,并按合同规定比例支付。()进度款审批手续应当完备。()检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超计划的项目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上级机关批准。.工程竣工决算控制()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完整性的控制。()工程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编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的控制。()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工程竣工审计控制()决算审计受理机构资质的控制。()审计资料完整性的控制。.大型修缮工程项目控制()大型修缮管理制度控制。()项目程序的控制。立项要符合医院预算管理规定,同时符合政府招标或院内议标的规定程序。()预概算和决算审计控制。()工程合同和预付款控制。

  ()竣工清理和竣工验收控制。八、业务收入与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收费的执行与收费的检查、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收费或成本费用的执行与相关的会计记录等岗位分设;审查收入分类管理,有无截留转移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现象;检查应收医疗款催收情况,医疗收费的减免、特困优惠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内容,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考核成本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制定奖惩措施;定期检查病人治疗、用药情况控制患者费用。

  

  

篇五: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医院党委书记在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转正任职前的集体谈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试用期满和新提拔干部会议,主要任务是对试用期满按期转正和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刚才,XX同志对大家进行了廉洁谈话,这是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际举措,是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内在要求。

  最近,院党委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组对在座的XX名同志在一年试用期履职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结果显示,大家在试用期基本上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思想作风,也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新提拔了XX\XX\XX3位同志。尽管大家通过了组织考核,按期转正或任职,但从干部成长、事业需要出发,我们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努力提升自己的履职尽责本领。借此机会,就大家今后的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要注重学习提高。当前,全院上下正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全区“XXX”发展思路,加速推进XXX建设进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身为一名中层干部,必须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做好管理工作的本领。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在现阶段要重点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领导领导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组织、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自觉同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把学习教育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认真查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二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管理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向他人学习。现实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会遇到自己不懂不会的问题,新接触一个领域、新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难免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层干部都应该端正态度,放下架子,虚心向周围的人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善于借鉴他人的经验,尽快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忠于职守、埋头苦干都是成就事业的重要保障,作为中层干部,要在医院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努力磨炼意志,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上下功夫。一是要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十四五”时期,我们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提出了“XX”发展思路,医院面临的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面对技术、服务和管理的全面提升要求,需要大家群策群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希望大家要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思考,才能突破难点,开拓创新;少一些应酬,多一些实干,才能干出实

  绩,做出特色。二是要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一个干部的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干部才能需要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需要在“会干事”上得以体现。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要求我们不光会谋划、会构思,而且会落实、会操作。要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深入一线,从实践锻炼中汲取营养,经受考验和磨炼,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水平。三是要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想干事、会干事,是成就一番事业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干成事则是我们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创实绩、留业绩,是中层干部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是评价干部的重点,也是各方面素质的综合体现。凡组织上交办的工作,凡单位集体作出的决定和自己认准的事,都要千方百计地去办好、去落实,决不能疲沓拖拉。同时,大家要把总结提炼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干成事”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认可,形成制度固化、形成经验推广。

  第三,要搞好团结协作。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工作能不能搞好,风气能不能搞正,团结至关重要。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能不能搞好团结是衡量和检验中层干部是否坚强有力和素质高低、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大家凡事要以事业为重,为人坦诚,光明磊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密切配合,共创佳绩。

  第四,要带头改进作风。中层干部肩负着一个科室谋发展、促改革的重要责任。中层干部的作风,是这个部门职工行为规范的风向标。你的一言一行,一线职工都在学,人民群众都在看。所以,大家一定要带头改进作风,自觉从理念、德行、用权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自省自律。要带头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员工为中心的理念,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把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重点,千方百计把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组织“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自觉守住为官从政、掌权用权、立身做人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良好形象。

  同志们,大家承载着院党委的重托,每个人肩上都挑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大家把今天当做一个新的起点,紧紧围绕院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始终保持充满激情、奋发图强的精神状态,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改革创新,把责任担在肩上,把发展抓在手里,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创新发展、打造成为XX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篇六: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医疗廉政谈话记录:谈心谈话10篇

  __廉政谈话记录根据县卫计委要求我院科室主任对科室

  人员进行廉政建设谈话谈话对象要本着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

  如实反应情况。

  谈话记录表

  年月

  日谈话题目谈话内容(摘要)自觉履

  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避免腐败现象1、认真学习增强履

  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作为医院职

  工要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改造强化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

  谋取不当利益。在工作上、生活上力求简洁避免铺张浪费。

  工作中要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搞工作效率及服务水

  平1、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规范处方、合理用药、合理检

  查、合理收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

  员、超范围执业等行为实行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核定的医

  疗服务价格不断提高医院服务水平。

  2、通过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是否存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私设“小金库”公款旅

  游、新购车辆等情况所有收入、支出均上报医院由医院上报给

  

  卫生局统一管理所有基本药物均从网络平台集中采购不存在医药

  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新购车辆等情

  况。

  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禁止“吃、拿、卡、要”接受礼金、有

  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严查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

  人及家属“红包”问题不准“吃、拿、卡、要”接受礼金、有价

  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

  对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个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

  事项。

  无

  谈话人签字:

  谈话对象签字:

  

  

  

篇七: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谈心谈话记录表

  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谈话人职务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对象(职务)谈话内容(要点)摘要注:1.谈心活动重点抓好“四必谈”。一是院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之间必谈;四是督导组与院领导班子必谈。2.此表印发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其本人填写填好后复印一式二份于6月25日前交院党政办公室。院党支部党员升展谈心交心记录表

  

  谈话人职务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对象(职务)谈话内容(要点)摘要注:1.院党支部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党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活动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友谊、深化共识、凝聚力景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2.此表印发院党支部党员由谈话人本人填写填好后复印一式二份于7月25日前交院党支部办公室__镇村(居)社区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交心记录表谈话人单位职务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对象单位(职务)谈话内容(要点)摘

  

  要注:1.村(居)社区两委成员以及党员群众之间开展相互谈心活动进一步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谋求共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2.此表印发村(居)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由谈话人本人填写填好后复印一式二份于8月25日前分别交所在支部和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人不少于3份。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二、定义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榛、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新进设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篇八: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头戏,会前谈心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好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好谈心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谈心目的通过开展谈心,推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实打实〞相互帮助、“心贴心〞交流情感,到达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正视问题、触及灵魂,相互谅解、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良好根底。二、谈心对象主要分四个层面:一是经理、书记与其班子成员分别谈心;二是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三是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四是班子成员与局督导组谈心。三、谈心内容经理、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主要是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消除顾虑、正视问题,进一步凝聚班子的整体合力。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主要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良建议,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共同提高。特别是平时有隔膜、有误解的同志更要通过相互谈心,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主要是征求意见、

  沟通思想、加深了解,促进班子成员找准查实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与局督导组谈心,主要是听取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找深找全问题。四、谈心方式谈心主要采取一对一面谈方式进行。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开展两轮谈心活动。第一轮是在撰写对照

  检查材料前,重点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通过谈心把问题查找全、剖析透,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作好准备。第二轮是在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每名班子成员都要将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印发其他班子成员,就对照检查材料征求意见,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同时,对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五、谈心要求开展谈心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注重实效的原那么,本着对党和人民、对事业和干部负责的态度进行。谈心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紧紧围绕“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列出谈话提纲。谈心时,贵在深入交心,每名班子成员都要有虚怀假设谷、从善如流的胸怀和气度,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指出问题,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索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

  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特别是第二轮谈心时,每名班子成员都要清晰拉出对每个班子成员开展批评的发言提纲,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作出明示,务求取得共识或根本共识。每名班子成员开展批评的发言提纲形成后,要报经理、书记审阅把关,重点看批评内容是否严肃认真,是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防止轻描淡写、失真失实或搞突然袭击,防止影响团结,带来后遗症。谈心时不安排工作人员记录。每名班子成员的谈心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向经理、书记报告。谈心交心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六、谈心时间。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规定,第一轮谈心在x月xx日前进行完,第二轮谈心在x月xx日前进行。

  

  

篇九: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附件二:

  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按照《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施。

  一、指导思想检查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检查考核对象与范围医院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包括职能科长、支部书记、科主任、护士长等。三、检查考核原则与结果运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考核,下考一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四、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开展。考核内容基本一致的,可运用有关部门专项考核的结果。除进行年度考核外,把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五、检查考核内容(一)对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检查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医院、职能科室和支部、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的情况;责任分解、组织考核、责任追究等三个环节落实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责任追究的情况。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信访举报机制、

  认真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强化党风和行风建设领导,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和行风建设负相应责任,严格执行党风与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引导职工依法执业,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4.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情况。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对中层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支持和督促案件查办工作;按时向医院党委、纪委、分管领导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和有关材料情况。2.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亲属、子女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室、医院全面发展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科室、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情况。4.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强化党风和行风建设领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员工进行医德医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有计划地进行服务宗旨、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职工依法执业,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六、检查考核评定标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实际履行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责任考核结果评定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一)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标准1.“优秀”的标准是:(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并狠抓落实,工作细致,措施得力;(2)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其中至少一项特别突出;(3)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4)考

  核年度内所管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进医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6)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合格”的标准是:(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并狠抓落实,工作细致,措施得力;(2)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3)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进医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6)较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

  3.“基本合格”的标准是:(1)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2)基本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但有的工作标准不高,位次偏低;(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4)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一些不廉洁问题但尚未构成案件。

  4.“不合格”的标准是:(1)不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思想不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落实;(2)没有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或在某一方面发生严重问题,受到追究;(3)存在较多不廉洁问题,或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5)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不到位,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了明显影响。

  (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1.“优秀”的标准是:(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2)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好,或受到上级部门及医院的表彰;(3)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能够严格把关,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2.“合格”的标准是:(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2)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较好;(3)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3.“基本合格”的标准是:(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本人及家属、子女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2)基本完成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3)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出处理。4.“不合格”的标准是:(1)本人因存在不廉洁问题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或处理,或因对家属、子女要求不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2)未完成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或完成得不好,受到上级部门及医院的批评;(3)对所负责范围内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把关不严或严重失职、渎职,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三)评定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档次,可以通过综合分析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确定。

  七、检查考核程序(一)自查自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照检查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撰写总结报告或述职报告。(二)检查考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1.听取或审阅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总结汇报或述职报告。2.查阅有关资料。3.组织民主测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院干部职工代表等进行民主测评。可按有关规定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绩效考评同步进行。4.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意见。(三)总结分析整改1.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检查考评的情况,综合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人事科等有关部门意见,对考核对象综合分析评价,给予评分。并将结果作为医院总体考评的依据之一。2.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八、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非常明显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特别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医院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推荐使用的依据。(三)考核结果低于“合格”,个人及所在部门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不能评为“优秀”或“先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纪委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医院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员会

  中共漳州市医院委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篇十: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岳曹县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条谈话对象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及重点部门人员。第三条谈话分工1.职能科室正职由其院级主管领导谈心谈话;2。职能科室副职由主管院级领导,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科长同其谈心谈话;3.主任及护士长由主管科长谈心谈话。4.根据实际需要,院长、书记可直接约谈任何谈话对象,

  1

  亦可委托人力资源部对有关干部谈心谈话。第四条谈话方式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具体方式有:1。领导约谈。由院级领导约定谈话对象,人力资源部负

  责组织安排时间、地点.2.申请约谈.由谈话对象向其主管院级领导或主管职能

  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约谈,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

  3.适时谈话.不固定地点、不进行预约、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或利用其他工作机会,适时进行谈心谈话。

  4.谈话方式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第五条谈话原则1。坚持平等、信任、尊重、坦诚、实事求是;2。坚持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耐心疏导、饱含情理的原则。第六条谈话内容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加强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听取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开展,注重针对性,主要有如下类别:1.勉励谈.对调整、交流、提拔的干部,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的干部,勉励他们保持清醒头脑,锐意进取,再

  2

  创佳绩。2。疏导谈.对长期在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临床一线的

  干部或在生活中思想状态不稳定的干部,及时进行沟通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激发工作热情。

  3。鼓劲谈。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处分或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阻力的干部,及时帮助分析、理清思路,放下包袱,振奋精神、认真工作。

  4。提醒谈。对在重要岗位、执行重要项目的干部,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5。鞭策谈。对进取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指标不能完成的干部,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其忧患意识.

  6.诫勉谈对投诉多、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评价票比例高的干部,或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干部,实事求是指出其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七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3

  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定期交档案室。第八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医院工作的信息源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医院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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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岳曹县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条谈话对象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及重点部门人员.第三条谈话分工1。职能科室正职由其院级主管领导谈心谈话;2。职能科室副职由主管院级领导,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科长同其谈心谈话;3。主任及护士长由主管科长谈心谈话。4.根据实际需要,院长、书记可直接约谈任何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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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可委托人力资源部对有关干部谈心谈话。第四条谈话方式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具体方式有:1.领导约谈。由院级领导约定谈话对象,人力资源部负

  责组织安排时间、地点。2.申请约谈。由谈话对象向其主管院级领导或主管职能

  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约谈,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

  3。适时谈话。不固定地点、不进行预约、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或利用其他工作机会,适时进行谈心谈话。

  4。谈话方式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第五条谈话原则1.坚持平等、信任、尊重、坦诚、实事求是;2.坚持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耐心疏导、饱含情理的原则。第六条谈话内容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加强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听取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开展,注重针对性,主要有如下类别:1.勉励谈。对调整、交流、提拔的干部,或因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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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受到表彰的干部,勉励他们保持清醒头脑,锐意进取,再创佳绩.

  2.疏导谈。对长期在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临床一线的干部或在生活中思想状态不稳定的干部,及时进行沟通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激发工作热情。

  3.鼓劲谈。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处分或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阻力的干部,及时帮助分析、理清思路,放下包袱,振奋精神、认真工作。

  4.提醒谈。对在重要岗位、执行重要项目的干部,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5.鞭策谈。对进取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指标不能完成的干部,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其忧患意识。

  6.诫勉谈对投诉多、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评价票比例高的干部,或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干部,实事求是指出其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七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

  3

  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定期交档

  案室.第八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医院工

  作的信息源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医院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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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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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岳曹县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条谈话对象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及重点部门人员.第三条谈话分工1.职能科室正职由其院级主管领导谈心谈话;2.职能科室副职由主管院级领导,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科长同其谈心谈话;3.主任及护士长由主管科长谈心谈话。4.根据实际需要,院长、书记可直接约谈任何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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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可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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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部对有关干部谈心谈话。第四条谈话方式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具体方式有:1.领导约谈。由院级领导约定谈话对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时间、地点。2.申请约谈。由谈话对象向其主管院级领导或主管职能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约谈,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3.适时谈话。不固定地点、不进行预约、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或利用其他工作机会,适时进行谈心谈话。4.谈话方式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第五条谈话原则1.坚持平等、信任、尊重、坦诚、实事求是;2.坚持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耐心疏导、饱含情理的原则。第六条谈话内容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加强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听取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开展,注重针对性,主要有如下类别:1.勉励谈。对调整、交流、提拔的干部,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的干部,勉励他们保持清醒头脑,锐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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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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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疏导谈。对长期在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临床一线的干部或在生活中思想状态不稳定的干部,及时进行沟通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激发工作热情。

  3.鼓劲谈。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处分或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阻力的干部,及时帮助分析、理清思路,放下包袱,振奋精神、认真工作。

  4.提醒谈。对在重要岗位、执行重要项目的干部,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5.鞭策谈。对进取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指标不能完成的干部,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其忧患意识。

  6.诫勉谈对投诉多、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评价票比例高的干部,或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干部,实事求是指出其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七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

  可编辑

  精品

  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定期交档案室。第八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医院工作的信息源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医院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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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岳曹县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条谈话对象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及重点部门人员.第三条谈话分工1。职能科室正职由其院级主管领导谈心谈话;2。职能科室副职由主管院级领导,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科长同其谈心谈话;3。主任及护士长由主管科长谈心谈话.4.根据实际需要,院长、书记可直接约谈任何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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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可委托人力资源部对有关干部谈心谈话。第四条谈话方式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具体方式有:1。领导约谈。由院级领导约定谈话对象,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安排时间、地点。2。申请约谈。由谈话对象向其主管院级领导或主管职

  能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约谈,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

  3。适时谈话。不固定地点、不进行预约、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或利用其他工作机会,适时进行谈心谈话。

  4。谈话方式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第五条谈话原则1。坚持平等、信任、尊重、坦诚、实事求是;2.坚持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耐心疏导、饱含情理的原则。第六条谈话内容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加强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听取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开展,注重针对性,主要有如下类别:1。勉励谈。对调整、交流、提拔的干部,或因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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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受到表彰的干部,勉励他们保持清醒头脑,锐意进取,再创佳绩。

  2.疏导谈。对长期在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临床一线的干部或在生活中思想状态不稳定的干部,及时进行沟通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激发工作热情。

  3.鼓劲谈。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处分或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阻力的干部,及时帮助分析、理清思路,放下包袱,振奋精神、认真工作。

  4。提醒谈.对在重要岗位、执行重要项目的干部,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5.鞭策谈。对进取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指标不能完成的干部,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其忧患意识。

  6.诫勉谈对投诉多、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评价票比例高的干部,或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干部,实事求是指出其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七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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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定期交档

  案室。第八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医院工

  作的信息源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医院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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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XX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院干部,促进我院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岳曹县人民医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病人和职工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二条谈话对象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及重点部门人员。第三条谈话分工1.职能科室正职由其院级主管领导谈心谈话;2.职能科室副职由主管院级领导,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科长同其谈心谈话;3.主任及护士长由主管科长谈心谈话。4.根据实际需要,院长、书记可直接约谈任何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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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可委托人力资源部对有关干部谈心谈话.第四条谈话方式建立双向互动谈心谈话机制,具体方式有:1.领导约谈。由院级领导约定谈话对象,人力资源部负

  责组织安排时间、地点。2.申请约谈。由谈话对象向其主管院级领导或主管职能

  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约谈,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约谈安排。

  3。适时谈话。不固定地点、不进行预约、结合干部调整、年度考核等工作或利用其他工作机会,适时进行谈心谈话。

  4.谈话方式以个别交谈为主,也可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第五条谈话原则1.坚持平等、信任、尊重、坦诚、实事求是;2.坚持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耐心疏导、饱含情理的原则。第六条谈话内容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加强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情况,查找自身不足,听取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开展,注重针对性,主要有如下类别:1.勉励谈。对调整、交流、提拔的干部,或因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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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受到表彰的干部,勉励他们保持清醒头脑,锐意进取,再创佳绩。

  2。疏导谈.对长期在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临床一线的干部或在生活中思想状态不稳定的干部,及时进行沟通慰问,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信心、激发工作热情.

  3。鼓劲谈。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处分或在工作创新过程中遇到阻力的干部,及时帮助分析、理清思路,放下包袱,振奋精神、认真工作。

  4.提醒谈。对在重要岗位、执行重要项目的干部,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5.鞭策谈。对进取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指标不能完成的干部,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增强其忧患意识.

  6。诫勉谈对投诉多、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评价票比例高的干部,或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错误的干部,实事求是指出其问题,严肃批评教育,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第七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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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定期交档

  案室。第八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医院工

  作的信息源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医院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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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医院领导班子考核谈话

 对医院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三篇

  对医院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一篇

  一、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一)领导班了应多下基层关心职工,了解基层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情况,对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应积极协调解决。(二)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方面,还需持之以恒,不断强化。(三)基础设施改造投入需求与财力的矛盾仍然突出。公司应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资金,加大投入的力度。二、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和建议1、对李兵同志个人意见:①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多推广基层党组织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②多做两级班子人员思想工作。2、对朱圣珍同志个人意见:①加强公司多元化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增强市场竞争。②加大公司本部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管理力度。3、对胡海波同志个人意见:①加大加油站现场管理工作方面指导的力度。4、对成刚同志个人的意见:①在安排建设投资上,应加大安全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比重。5、对雷兴平同志个人意见:

  ①加强公司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的领导,抓好检查落实。6、对夏新莉同志个人意见:①加强工会组织的领导,注意要多和群众联系、关心员工的切身利益。

  对医院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二篇1、领导班子成绩方面(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

  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金融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我们今天的不断发展壮大,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4)、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经常无休息日,尽心尽职为信合事业发展作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5)、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金融业的环境形势、大胆探索信用社改革创新思路。大力发展支农贷款,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制定合理的年度计划目标,促进了信用社发展。

  (6)、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口碑良好。

  2、主要问题。(1)、领导应多下基层关心职工,了解基层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了解职工的想法,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对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不应推来推去,应积极协调解决。建议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一线职工的交流。(2)、建议领导班子在培养年轻领导成员上应加大力度。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高管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3)、建议领导提拔干部要坚持四化标准,事前应将提拔的干部个人情况向广大员工公示,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对已经提拔的干部应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力度。(4)、建议领导层在决策上要多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遇事能否多站在职工的利益上考虑问题。(5)、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6)、建议领导对下属应保持平易近人的态度,在工作中让员工与领导之间保持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领导的威信是靠人格魅力、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所树立起来的。(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及建议1、总体评价。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普遍较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2、存在不足及建议。(1)、个别领导要克服官僚主义,不能从表面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职工的利益。(2)、个别领导架子大,与职工沟通少,不了解职工,职工对领导不认识。(3)、个别领导包括一些中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领导风范和艺术。(4)、年轻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服人,不能武断,有些工作要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手续办事。(5)、建议领导要克服职位变了对职工的态度也变了的作风,要做到为职工群众热心服务的观念不能变,对待职工的态度要满腔热情,不要横眉冷对、盛气凌人。不要认为职工待遇提高了不好管理,希望转变观念。(三)、对党员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存在不足及建议:(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注意从战斗在信合第一线的职工中发展党员,而且要注意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避免盲目发展而降低党员的标准。要严格党的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决不姑息。(2)、对各总支、支部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了解不充分,对基层经验和做法宣传力度不够。(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应全面,不要只考察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还要考察他们的道德素质与工作表现。

  (4)、对党员教育应形式多样化,让更多的党员走出去学习,请专家来讲课,接受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对经营发展状况的意见和建议(1)、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领导层要针对基层信用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和引导。(2)、领导层对职工教育及管理应重视,特别是中层干部的现场管理十分重要,要培训他们,让他们学会管理。(3)、在职称岗位设置上,能否不限制聘用名额,经考核合格成熟一个就聘用一个,这样可以调动广大信合员工的敬业精神和积极性。(4)、在管理上应多从人性化方面考虑。希望上级领导安排各项工作指标和计划要合理化,多考虑一下基层社的实际情况。(5)、应加强对基层管理干部的监管力度,应要求财务费用等每月上墙公开,特别是基层管理干部如主任、会计、农贷人员的加班费和误餐费等,应加强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应要求财务帐目透明化,预防领导犯错误。(6)、工会是职工之家,不应只收费,要为职工说话办实事,应常常下去慰问职工,为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职工在信用社工作。

  对医院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三篇1、领导班子成绩方面(1)、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

  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

  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4)、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2、主要问题。(1)、领导应多下基层,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建议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基层干部的交流。(2)、建议领导班子加强各业务科室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3)、不能从表面上学习群众路线教育,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群众的利益。(4)、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实际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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