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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党课8篇

时间:2022-11-27 16:20:06 来源:思哲公文网

依法治国党课8篇依法治国党课  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今天的汇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简要的背景;第二个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党课8篇,供大家参考。

依法治国党课8篇

篇一:依法治国党课

  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今天的汇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简要的背景;第二个部分,全会的主要内容;第三个部分,相关的要点。大家知道,一般而言全会是每一届政治局召集的,基本上每年一次,五年内一般是七次。如果看一下历届全会的主题一般是这样的:一中全会,主要是党的人事安排。二中全会,确定国家机构领导人的名单。三中全会,一般是改革,尤其是1978年之后是关于国家发展经济建设重大问题,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这是惯例。四中全会,通常是党建。从组织部角度,那就是党建、干部和人才,所以党建是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这是一个重要的例外。五中全会,一般是国民经济规划;六中全会,主题一般不固定;七中全会,一般就是人事安排等,承上启下的会。所以,四中全会是很重要的一个位置。如果是党建,是一个重要的全会。如果像现在这次是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更引人关注。所以,中外媒体都非常关注这次全会。关于历年四中全年的主题。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主题是农业发展,1985年是五年计划“七五计划”的建议;1999年是国企改革,这是经济的主题。而1994年之后基本上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党建主题,十四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建设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新形势下的党建问题。

  今年的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是第一次。这次会议实际上从三中全会结束甚至之前就已经有准备,包括法学界通过不同的渠道以及各个不同的跟法治相关的机构,包括军方,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汇集各方面的建议稿,准备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法学界和其他相关界别已经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基本上在我国、在中央是延续了这样一个轨迹和路线。

  1978年,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十六字方针”,这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成果,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在各个层面应该是奉为圭皋的,人们将其作为重要原则来引用和遵循。

  1997年十五大,就是依法治国,这是江泽民同志任总书记期间确立的基本方略,正式把它作为我们治国方略。

  2002年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目标写入报告,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2007年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前面“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国家”,从法律人的角度是非常重要的词语的变化。我们已经知道法制是“刀制”,多少年以前我们讲的是法制,讲“十六字方针”还是这个时代;依法治国开始使用“水治”。制度是被人应用的,从法律界的角度还是把它作为一个工具,上面还是有一个更高的阶层。如果是治理的治、法治的治就涉及到相对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真的是法律原则。“依法治国”在法律界看来还和法治有区别,依法治国是前一步,法治国家还是更高的境界,真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是由法律来管理社会。大家也关注到“治”——治理,现在这

  个“治”成为一个共识。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管理、社会管理改为治理,管理是自上而下的,治理是更平等的、多元参与的。而且它不是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而是以协商为特征的。所以,这个法治的“治”和“治理”,我觉得都是非常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治国理念的变化。我昨天下午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开会,我们也讲到“治”的变化。所以,法治对于我们来讲是有意义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词语变迁。大家看到,十二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现在基本上采用混搭的风格,我们又提依法治国、又提法治。严格意义上来讲“法治”是大家更看中的一个更高的理念,而“依法治国”还有一个“谁依法、谁治国”的问题。如果是“法治”,就是说最高的权威在于法律,不论是哪一级领导人都要遵守法律,所以是另外一种层面的治国理政的方式,是比较接近人类社会摸索出来的的“法治”的理想。

  大家知道,全会开了4天,实际上参会人员是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这里面都有变化,因为我们知道有几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参会,所以这个人数也一定的变化。其他还有列席的,因为涉及到反腐问题、开除党籍的问题等,所以中纪委、常委会委员和其他的一些领导同志,包括有一些代表,也列席了会议。通过的文件我们今天作为一个重点来做一个介绍。

  看一下今天重点介绍的内容,就是我们的《决定》。我们当时考虑的是“中共中央关于法治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然现在还是“依法治国”。这基本上还处在混搭的阶段,两者是通用的。我们当时最初提报中央政法委的是“法治中国建设”,媒体关注也是做法治中国建设这样一个选

  项。这个《决定》一般不会马上公布,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的时候是个泄密事件,所很快就公布了,一般要经过定稿、审查,要有几天,可能快要一周,但是主要内容要点已经在公报当中体现了。所以,我们现在主要以公报为依据来看一下全会确定的非常重要的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前所未有的一个提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改革的特色,法治体系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确定是一个体系,体系这个提法当然在其他方面也有体现,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都是从体系这方面考虑。另外一个大家可以关注的,就是我们以前经常讲的,小平同志讲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现在我们更多的是并重了,一个是“摸着石头过河”,并没有否定;另外也提“顶层设计”,我们已经摸索了这么多年已经到了完善的阶段,已经有一个体系了,顶层设计已经成为一个热词。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处在依法治国和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并用的时期,但是我觉得已经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因为十五大依法治国很模糊,是不是真的法治理念,坦率说是有不同的声音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总的目标。

  为什么要把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作为这次全会的主题?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比较重大的认识。

  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执政以来是非常实在地关注了很多问题,一个关注点就是问题导向。实际上现在的问题到了不得不全面推进法治国家

  建设的地步,所以是一个问题导向。存在那么多问题,我们要解决必须用法治。

  另外一个新一届领导集体关注的原则,就是要寻找最大公约数。以前,当然我们强调其他一些正统的理念,最近这两年实际上是我们更多的强调了,或者不一定更多,但至少是并重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就是找它的最大公约数。因为传统文化你只要抓住它,你可以团结我们社会更多的群体,巩固执政基础,也是抓这个最大的公约数。“法治”现在已经成为社会的呼声。因为你的权利,义务我们暂时不用说,因为基本上大家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实际上是并行的。权利要什么来保障?每个人都有住房,还有其他的财产。财产怎么做到不被侵犯。我们还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就业权、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等等。为了保证、保护公民的权利,这都需要靠法治。因为靠别的都是有偶然性。各国的理念都是这样。法治建立起来,法治真的成为被实施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机制,你就可以预测,这是我买的房子,这是我的私人财产,这是我的受教育权,实际上是保障了权利。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个更大的公约数,实际上这也是在抓公约数。大家可以从这些细节当中看到新一届领导集体是非常理性的、非常清醒地在寻找最大公约数。

  最后当然是为了巩固执政基础。和这个有关的,大家看到包括克强总理就任总理以来,他的一个热词就是“放权”。放权从法律的角度,不光要看到放权,还要看到它的另外一面,就是我们刚才说的权利与义务。放权可以取得大家的拥护和支持,但另外一方面,放权实际上就是免责。这个事情本来是我政府管的,老百姓有了问题就会有诉求,它是相伴而生的。这个权放下去,这个责就不由政府来承担了。从法律角度来讲是这样。从

  现在国家治理、管理的角度也是这样。这在我们看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治国的新举措,不像以前拼命要抓权,实际上权责是连在一起的,权责共担。大家可以看一下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几个举措,包括八项规定的提出,包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后都是有深意的。出现一些问题也可能是在理解和落实方面,实际上有理性的清醒的认识在背后支撑着一系列的举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包括中国梦,包括全面深化改革,这是上几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还包括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关注的热词是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法治中国。所以,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四中全会的最重要的主题。这个认识是大家可以接受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我们的总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像全面、像体系都是这一届最关心的关键词,以前我们可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等具体制度,现在我们讲是全面,而且都是体系。因为我们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了,有了三个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所以我们现在看到是这样的全面的体系。当然这要有一个法律规范。美国是三权分立,立法、执法和司法。我们不讲“分立”,三个过程是统一的。法律体系都要有一个立法的过程,就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实际上也是法律实施,就是执法,各个政府部门来贯彻实施;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可以归到司法和其他的相关的机构。还有党内法规体系。因为这是党的一次全会,所以强调党内法规,党内也要实行法

  治。它们的一个特点我觉得还混搭,现在一方面要讲法治,一方面也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个和谐统一的问题来对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总目标,分解任务就是要建成这五个体系。

  和这些相关的一共有六项重大任务。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实际上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就特别强调了宪法,前一阵也讲到了要依宪行政、依宪治国。前一阵子,我们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在社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法学界也引起了争论,也造成了混乱。现在,大家达成了共识,你可以不提“宪政”这个名词,但其中合理的有益的成份还是被吸纳的,包括尊重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组织和个人都有约束力,因为它是最高的法律形式,这是没有异议。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因为政府是和民众接触的前沿,执法是由政府来实施的。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司法,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很多的场合都强调了。我们觉得他提了一个非常高的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非常高的标准。有些司法界的同行担心达不到,因为这个标准如果要翻译一下,就翻译成错案率,这个案子判错了就没有公平正义。要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必须每个案件都不能出错,要翻译成法律术语就是零错案率。现在强调错案追究制度,你判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会跟你一辈子。所以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高的标准。我觉得作为一个长期目标、最高目

  标是一直放在那的,达到恐怕还会有限制。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后来也提“三位

  一体”,包括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这里讲的是法治社会。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包括大家前段时间关注到的,一个县

  委书记被提名为市一级法院院长,引起了很多争论。而且大家的共识是,司法队伍、法治队伍需要有相对专业的人员,更加强调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还是需要从中央这个角度来主抓、来亲自抓。

  我们再比较细的关注一下任务分解。我们讲到六个重大任务,包括五个体系。

  第一个体系就是法律规范,实际上就是立法。这次强调“立法先行”,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个实际上对以前有一个改动。之前实际上我们已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在还要加强质量,包括有修订,包括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列入议程。第一点就是要立法,而且我们要特别强调立法质量,这里边当然有一个新的要素,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进入法律法规,怎么样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它体现出来,这个相关部门正在研讨。当然立法最关键的是要遵守宪法,所以现在要求是每一项立法都要遵守宪法的精神,也是要反映人民的意志,包括要加强人大反映和代表人的意志的功能,也是大的课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也是立法全过程需要贯彻的。强调“立改废释并举”,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废止,有的需要进行重新解释,这是比较大的任务。法学界实际上可以把这个任务分解成若干小的任务,每个任务都是费时费力的。这是强调的法治

  体系建设立法先行这方面的内容。法学界的人士多少年一直关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我们的现状是,从

  建国以来宪法从来没有被诉讼化。所谓的诉讼化就是,比如在美国,宪法是可以被作为法律原则应用在一个案件当中的。比如说,面对法官,你的依据可以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如财产权被侵犯,我应该诉本州推出的一项法规违宪,可以违宪诉讼,可以把宪法拿到具体的案件中作为最高的法律依据来应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宪法规定各项权利基本都比较完备,但你如果不把它拿到具体案件当中去实施,那就有问题。宪法保障你的权利,具体案件没有办法引用,没有保障你的权利。所以,宪法实施和监督一直是比较大的问题。关于宪法可以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宪法怎么解释,违宪需要哪些要素,包括各个机构相关的权限,等等,有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需要论证。讲到宪法实施和监督,就有一系列问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但基本上没有被行使过,等等。

  下面一个就是依法决策,实际上就涉及到法治政府建设。十八大之后多次提出一个观点,就是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都必须遵守宪法、必须遵守法治原则,也包括各项改革。我们国家的一个特点,也就是1978年之后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各项工作可以先行先试,法律法规都跟上,可以做出一个行政决策,这个决策可能与当时的法律法规相背的或者直接抵触的,没有问题你可以先行先试。

  现在这个已经不作为共识了,现在就是任何一项决策,包括改革的重大举措都必须依法依规。换句话说,你如果想推行一项新的举措,而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违背,你唯一的一个途径就是立法,就是全国人大委员会

  立法,修改下面的法律后才可以制定行政决策,才可以做出行政行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

  总书记特别提的,我觉得这个也更加贴近,刚开始我们讲到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理念就是“法”是最大的,而不是还有其他的人或者工作可以被置于法治之上。如果把改革放在法律之上就不是真的法治了,法治本身是中性的,法立得好,司法公平、执法严格是有利于改革的。所以法治本身会构成一个障碍,但实际上你要提出任何改革都必须依法依规,实际上是更高的一个理念,所以是法学界非常非常赞同的。

  依法决策就是这样,他具体的内容可以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等。

  我们当时做的一些相关工作,因为这个听证程序是从国外引进的,在引进的过程当中出现很多问题,就是画虎不成反为犬,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当时做了很多澄清,也做了很多调研,这个方面实际是提出了一些新的对策,包括一些改进措施,这个从2010年到现在很多都已得到了像市人大杜德印主任,还有其他一些主管立法的副主任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批示,包括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未来的方向,这个也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刚才讲到的,是国家治理而不是管理。不是说我们作为一个核心的政府部门我们来通过内部决策就可以推行一个行政决策或者是做出一个行政行为,而是要经过公众的参与,这样实际上权责也是分散的,而且我们在研究当中把公众参与作为细化部分。现在公众参与大家还是听取意见式的,比如说我是政府部门,我还是高高在上的,我请一些相关的人事,以及各个行业协会的推荐人,或者是市人大、市政协派出一些代表等来参加,我们来听取你

  们的意见,意见提了,听不听、采纳不采纳那是我的事,这个是以前的比较旧的一种管理理念。

  现在新的治理理念是,他们到这里来不是简单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而是公共决策的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表达的意见和诉求是有法律效力的,应该记录在案,应该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被充分考虑,也就是该采纳采纳,该驳回驳回。实际上这是一种现代治理理念的体现,就是公众参与。包括比如什么人可以代表哪个群体来参加这个公共听证,这个实际上都有一些严格要求的。

  专家论证。依法决策另外一个就是专家论证,相对中立的专家参与论证,具有相关的专业资质等。风险评估。现在也关注到一点,现在实际上我们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把权责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担,现在很多事情政府都已经不去亲自抓了,他是一种第三方比较有专业资质的、相对公正、相对中立的第三方来承担这种评估。我举一个例子,大家可能都关注20号,也就是四中全会召开那一天,媒体有大篇幅报道,就是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发文,对科研经费,当然主要关注是理工科,经费使用包括立项、结项等等做出新的规定,就是科技部不再像以前那样管得那么宽、那么死、那么严,而是比如课题的申报可以让第三方来处理,他实际上就会相对宽松。不像以前我是事无巨细,全是我管,最后的责任由我来承担,实际上都是放开。

  我在参加其他一些社会科学治理的两管内部研讨会的时候也提到这个,这个也需要用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包括负责招标等等,实际上这是一个新的趋势,包括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等等。

  下一个就是合法性审查。这个合法性审查是这样,我觉得各位领导可

  能关注到一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实际上提出的也有和法治相关的,有一点,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这样,这个被写入全会的决定还是第一次。三中全会的时候,实际上我从02年回国,甚至在回国之前,这项建议就不断地在相关场合通过相关的渠道提过,现在大家有误解,包括看一下媒体有相关的结果实际上都是有偏差的。

  比如在媒体发表文章解读那一条的主要都是律师,当然也有一些法律学者,律师当然很高兴,我同级的政府部门就聘请我当法律顾问,所以从那个角度说律师应该发挥作用。实际上我提那一条是基于我的一个体会,和律师那个完全无关的。我当时提那一条是这样,因为02年的时候亚太地区有一个叫法治研讨会,每个国家或者地区有两个代表,我是做了咱们中国的代表。美方的代表,一个是我的导师,我的法律是在美国学的,哈佛大学学的,我的导师是一个资深的法学家,他是美方的一个代表。另外一个代表是白宫的法律顾问,实际就是总统的法律顾问,我们在一起一个星期的时间,有研讨会、有学术交流。包括我其他的一些经历,比如我在美国做过律师,我的合伙人今天是我的合伙人,但明天可能就是美国陆军的总法律顾问,他不是兼职的法律顾问,他是专职的。他可以穿上军装,比如负责军事法庭或者其他纠纷的处理,这就是一个实际发生的故事。

  所以我当时提的法律顾问制度,不是兼职的,你可以顾、你可以问,他可以提出意见,而是一个实职的。你要有相应的级别,承担相应职责的这样一个岗位,要推广下去可能每个市政府都要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当然现在有法制办,但是看实际运行,法制办没有承担相应的职责,尤其是一些地方。2012年到2013年,市委组织部有一个“三个一百”项目,我到兰州挂职,看到区县的专业化程度相对比较弱。可你要让他承担相关的合法

  性审查,做出负责任的法律咨询和建议是不可能的。在国外,你看一下相关报道,总统和其他的出面,整个决策过程中都是有法律顾问参加的,各个级别都有,总统、副总统、州长,实际上这是一种正常的行政运行,而且对于最高行政首脑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协助。

  实际我们最初考虑是这样的,这个运行下来,党中央应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或者你不说中央,你可以说国务院相关部门、政府部门,法治国家需要这样一种制度建构,当时考虑的是这个。合法性审查就由他来承担,或者他相关的团队来承担。

  依法决策当然另外一个,就是集体讨论嘛。一直遵循的,民主集中制,如果运用得好也是有这方面的效能的,集体决定。我们在社科院原来做过另一些比较多的课题,就是重大工程,包括行政决策。因为你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需要考虑,比如我这个公共政策一旦发布,会造成哪些法律问题,因为任何改革都有代价嘛,可能有的群体或者个人他的利益就要受到侵害,这个问题怎么样来处理等。

  所以这个我觉得都是现代、当代行政治理或者政府治理可以考虑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决策做得科学民主,一方面能够正常地、有效地履行我们的行政职责,另一方面还能避免相关的问题,实际上对我们的政府部门、包括相关领导也是一种有效保护,这也是一个问题。

  下面这个,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这个我觉得是可以用法律顾问来解决的,法律顾问实际上当时我们设想应该是一个相关部门的副职,但是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副职岗位,他来主管合法性审查,包括其他的相关事物,是一个专业的、称职的这样一个人员,全职的。

  现在比如提到另外一个,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

  制。这个实际上是十八大之后出现的一个新常态,固定下来了。比如河南包括其他地方都出现一些错案,已经判死刑缓刑,结果多少年之后真凶出现,他被释放。以前可能到一个节点前就可以,现在不行,现在是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要承担责任。所以撤职、查办、渎职,如果办案的时候有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你还要受到组织审查,走司法程序。

  在行政这个领域,就是执法这个领域也是这样,重大决策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的。你可能被提升负责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部门,但是要倒查的,这个是在你组织工作期间决策采取的行政行为造成的后果,可能仍然会被倒查到相关人员,而且终身责任追究。这是一个相关的变化,但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包括可能会向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这个是要做一番工作,当然这个已经正式确定。

  包括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在座的各位领导可能比我还熟悉,现在我们干部制度其实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任期制,你在这一任上,可能任期没有满就已经被提为上一级的负责领导,所以大家只对自己的任期负责。我在这一期是一个地方的行政首脑或者我是市委书记,我可以贷款,我走了之后贷款怎么还已经不归我管了,以前大家理解,而且多少年也行之有效。从现在开始这不可以了,你做的这个决策他的责任可以被终身追究到你,责任要倒查,所以这个我觉得是一个新的变化。

  下面一个细节就是我们刚才讲到,因为我讲到立法、宪法,包括其他的法律法规,讲到法治政府,下面一个就是立法权和执法权,或者行政权,下面一个就涉及到司法权。司法权当然主要涉及到两大国家机关,我们讲一府两院嘛,一个就是审判法院系统,一个就是检察院检查权。我们现在仍然是不能提司法独立,因为司法独立是有西方的概念和我们的一些

  理解,包括一些原则,实际上是有冲突的。但现在我们自己的一个提法就是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实际上他仍然保留了或者吸纳了合理的成份,最关键的成份,就是我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时候是不受干预的,我是独立的。

  

篇二:依法治国党课

  宪法对中国发展的意义

  (党课讲稿)前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于是,我们曾经熟悉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成了宪法日。从“法制宣传日”到“宪法日”的变化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迁,它代表了我国对法治有了新的共识,对宪法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经过普遍的宣传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公民行为的最高行动指南,这些内容日渐为公众所熟悉和认知,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很多人对宪法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认知误区,“了解”并不能等同于“理解”。今天的我们身处于一个世界大通的全球化、信息化时代,各国宪法的精神及其价值预设虽然有着普遍性的一面,但由于社会条件、文化背景、发展阶段等差异,宪法的功能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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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团结宪章:宪法的中国意义”,以纪念我国

  标总是多元的。所以,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们也要防止我们的宪法观念被某些域外的知识和经验所支配。当然,我们不拒绝“以世界为方法”,但最终需要“以中国为目的”。这是今天讲述“宪法的中国意义”的原因。一、宪法的中国谱系在西方宪法的语境里,宪法的基本使命是保障人权、控制公权,其文本安排也紧紧围绕着这两个主题。这种从个人自由出发,基于“自由宪法”的价值定位,也就成了西方批评中国宪法文本及其实践的重要尺度。但是,一如费正清先生所说:“所有试图了解中国政治的努力,都因一基本过失而屡遭挫折:我们总是以自己的经验来看待中国的政治。我们必须牢记一点,中国行政管理人员和思想理论家所追求的目标,和我们美国人所追求的迥然不同。”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基于西方化的想象来理解我们的现行宪法。在这个问题上,钱穆先生颇具慧眼,他说:“若依卢梭《民约论》,谓西国政治权之理论来源为由于民众之契约,则中国传统政权之理论来源乃在于民众之信托。若目西国政权谓‘契约政权’,则中国政权乃一种‘信托政权’。”换言之,如果近现代西方政治及其宪法设计是建立在对权力的防御和警惕基础上的,那么,中国的政治安排则是建立在“上本天道、下符民心”的对政权的信托基础上的。于是,中国宪法的首要意义就不是防御和控权,而是巩固社会基本共识,团结一心,共同奔向美好的明天。正如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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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所以,作为一个文明国家,中国对宪法的理解具有自己的特色。这种特色不是因为“敌人赞成的我们就要反对”,不是为“特”而“特”,而是由于中国的历史延续、文化基因、社会结构、国家发展目标的不同而导致的。正如法国学者迪尔凯姆所说:“一切比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阅读中国宪法的文本,尤其是宪法的序言,我们就会发现,宪法的根本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富强”在第一序列,“国家”是逻辑主语。因此,中国宪法的核心追求是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而这一切又只能循着团结的路径才能达到。这显然和西方宪法从个人自由出发、以控制国家力量为到达点的价值预设是不同的。中国宪法的这种非常明显的集体主义性格,对国家凝聚力、向心力的独特关怀,是被我们经常忽略的中国宪法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团结精神。二、“团结宪章”——以宪法序言为中心的文本观察(一)“团结”在序言中的话语分量中国宪法序言的意义肯定不是奥地利学者凯尔森说的那样,“序言通常并不规定对人的行为的任何固定规范……如果将它去掉的话,宪法的真正意义通常也不会起丝毫变化”。相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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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的序言是“开启制定者意图的一把钥匙”,是“宪法的灵魂”。因此,忽略了宪法的序言,也就无从理解1982年宪法的精神。阅读中国宪法的序言,就可以发现,我们的立宪者对“团结”情有独钟。通览宪法序言的文本,就是围绕主线“团结”渐次展开的。序言的第一自然段: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意在说明“我们”是一个历史、文化的共同体。序言的第二、三、四、五自然段: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通过对近代以来的历史回顾,来表达“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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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共同体。序言的第六、七自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数据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

  

篇三:依法治国党课

  十八届四中全会核心考点(易以小题形式进行考查)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②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③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④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⑤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五个坚持)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3.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②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③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4.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这就是:(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6.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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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8.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9.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①健全依法决策机制,②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10.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11.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13.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党章考试重点1、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填空)2、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填空、选择)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填空、选择、判断)4、党在现阶段的三大历史任务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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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填空、选择、判断)30、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填空)31、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填空)3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填空)33、私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党员的成分不是影响党的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判断)36、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填空、选择、判断)37、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是一个相互依存、紧密相连的一个统一整体,前一个先锋队是后一个先锋队的必要前提,后一个先锋队是前一个先锋队的必然要求。(判断)38、党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与前苏联提出“全民党”有根本区别。“全民党”不讲入党条件,抹杀了党的阶级性、先进性,实质是把苏共变为普通群众组织,取消了党的领导。(判断)39、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的历史选择,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填空、选择)40、“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填空)42、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造借鉴我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的“民本”思想,吸收、发扬我国劳动人民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的基础上总结形成的。(填空)43、党的七大第一次会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写入党章,从而标志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的完全确立。(填空、选择、判断)44、全心全意位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填空)45、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新时期党的宗旨的继承和发展。(填空)47、党的指导思想是党对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是党的全部理论观点、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因而也是党制定全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行动指南。(填空)48、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的两大发现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填空)49、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和我们党的特性决定的。(填空、判断)50、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填空)51、毛泽东思想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填空)52、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最新的理论成果。(填空、判断)53、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填空)5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填空、判断)55、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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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而奋斗。(填空)56、“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填空、判断)57、共产主义理想,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力量源泉、精神支柱。(填空)58、民主集中制的定义: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建设上的创造性应用,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填空)59、民主集中制的概念是由列宁提出来的。(判断)60、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和科学内涵: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填空)6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即“四个服从”。(填空)62、党的纪律定义: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填空)63、党的纪律的基本特征有三个:自觉性、强制性、平等性。(填空)64、党的纪律基本内容有: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政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道德纪律等。(填空)65、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填空、判断)68、党的作风,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在生活中一贯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填空、选择)69、党的优良作风重要性体现三个关系,即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填空、判断)70、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判断)73、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法律、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真本领。(填空)74、党员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党员权利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填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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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依法治国党课

  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今天的汇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简要的背景;第二个部分,全会的主要内容;第三个部分,相关的要点。

  大家知道,一般而言全会是每一届政治局召集的,基本上每年一次,五年内一般是七次。如果看一下历届全会的主题一般是这样的:一中全会,主要是党的人事安排。二中全会,确定国家机构领导人的名单。三中全会,一般是改革,尤其是1978年之后是关于国家发展经济建设重大问题,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这是惯例。四中全会,通常是党建。从组织部角度,那就是党建、干部和人才,所以党建是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这是一个重要的例外。五中全会,一般是国民经济规划;六中全会,主题一般不固定;七中全会,一般就是人事安排等,承上启下的会。所以,四中全会是很重要的一个位置。如果是党建,是一个重要的全会。如果像现在这次是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更引人关注。所以,中外媒体都非常关注这次全会。

  关于历年四中全年的主题。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主题是农业发展,1985年是五年计划“七五计划”的建议;1999年是国企改革,这是经济的主题。而1994年之后基本上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党建主题,十四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建设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新形势下的党建问题。

  今年的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是第一次。这次会议实际上从三中全会结束甚至之前就已经有准备,包括法学界通过不同的渠道以及各个不同的跟法治相关的机构,包括军方,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汇集各方面的建议稿,准备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法学界和其他相关界别已经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基本上在我国、在中央是延续了这样一个轨迹和路线。

  1978年,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十六字方针”,这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成果,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在各个层面应该是奉为圭皋的,人们将其作为重要原则来引用和遵循。

  1997年十五大,就是依法治国,这是江泽民同志任总书记期间确立的基本方略,正式把它作为我们治国方略。

  2002年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目标写入,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2022年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前面“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国家”,从法律人的角度是非常重要的词语的变化。我们已经知道法制是“刀制”,多少年以前我们讲的是法制,讲“十六字方针”还是这个时代;依法治国开始使用“水治”。制度是被人应用的,从法律界的角度还是把它作为一个工具,上面还是有一个更高的阶层。如果是治理的治、法治的治就涉及到相对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真的是法律原则。“依法治国”在法律界看来还和法治有区别,依法治国是前一步,法治国家还是更高的境界,真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是由法律来管理社会。大家也关注到“治”——治理,现在这个“治”成为一个共识。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管理、社会管理改为治理,管理是自上而下的,治理是更平等的、多元参与的。而且它不是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而是以协商为特征的。所以,这个法治的“治”和“治理”,我觉得都是非常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治国理念的变化。我昨天下午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开会,我们也讲到“治”的变化。所以,法治对于我们来讲是有意义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词语变迁。大家看到,十二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现在基本上采用混搭的风格,我们又提依法治国、又提法治。严格意义上来讲“法治”是大家更看中的一个更高的理念,而“依法治国”还有一个“谁依法、谁治国”的问题。如果是“法治”,就是说最高的权威在于法律,不论是哪一级领导人都要遵守法律,所以是另外一种层面的治国理政的方式,是比较接近人类社会摸索出来的的“法治”的理想。

  大家知道,全会开了4天,实际上参会人员是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这里面都有变化,因为我们知道有几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参会,所以这个人数也一定的变化。其他还有列席的,因为涉及到反腐问题、开除党籍的问题等,所以中纪委、常委会委员和其他的一些领导同志,包括有一些代表,也列席了会议。通过的文件我们今天作为一个重点来做一个介绍。

  先看一下确定的人事上面的问题。实际上中外媒体,包括网民,大家都很关注人事方面的变化。人事方面的变化主要是三位前中央委员、三位前中央候补委员,总要是在这次全会上被确认的,因为开除党籍的决定已经作出了。

  确认开除党籍。李东生,是原公安部的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曾任中央电视台的副台长,还曾任广电总局副局长和宣传部副部长,这个关注度比较高。蒋洁敏,中石油的董事长。他在出事的时候已经是国资委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春,大家相对不是很熟悉,是石油系统的,是中石油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负责大庆油田。前两位李东生、蒋洁敏是中央委员。第六位杨金山刚刚公布,是来自军方的一位中将,原成都军区的副司令员。这是三位中央委员。王永春是候补委员。李春城,大家关注度比较高,因为他是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落网的省部级官员,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他在十八大闭幕之后第18天就出事。万庆良,大家也关注度比较高,广东省常委、广东市委书记。所以人事的变化很大。有三位中央委员和三位中央候补委员被开除党籍,相应地替补了三位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

  看一下今天重点介绍的内容,就是我们的《决定》。我们当时考虑的是“中共中央关于法治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然现在还是“依法治国”。这基本上还处在混搭的阶段,两者是通用的。我们当时最初提报中央政法委的是“法治中国建设”,媒体关注也是做法治中国建设这样一个选项。这个《决定》一般不会马上公布,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的时候是个泄密事件,所很快就公布了,一般要经过定稿、审查,要有几天,可能快要一周,但是主要内容要点已经在公报当中体现了。所以,我们现在主要以公报为依据来看一下全会确定的非常重要的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前所未有的一个提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改革的特色,法治体系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确定是一个体系,体系这个提法当然在其他方面也有体现,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都是从体系这方面考虑。另外一个大家可以关注的,就是我们以前经常讲的,小平同志讲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现

  在我们更多的是并重了,一个是“摸着石头过河”,并没有否定;另外也提“顶层设计”,我们已经摸索了这么多年已经到了完善的阶段,已经有一个体系了,顶层设计已经成为一个热词。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处在依法治国和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并用的时期,但是我觉得已经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因为十五大依法治国很模糊,是不是真的法治理念,坦率说是有不同的声音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总的目标。

  为什么要把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作为这次全会的主题?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比较重大的认识。

  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执政以来是非常实在地关注了很多问题,一个关注点就是问题导向。实际上现在的问题到了不得不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地步,所以是一个问题导向。存在那么多问题,我们要解决必须用法治。

  另外一个新一届领导集体关注的原则,就是要寻找最大公约数。以前,当然我们强调其他一些正统的理念,最近这两年实际上是我们更多的强调了,或者不一定更多,但至少是并重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就是找它的最大公约数。因为传统文化你只要抓住它,你可以团结我们社会更多的群体,巩固执政基础,也是抓这个最大的公约数。“法治”现在已经成为社会的呼声。因为你的权利,义务我们暂时不用说,因为基本上大家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实际上是并行的。权利要什么来保障?每个人都有住房,还有其他的财产。财产怎么做到不被侵犯。我们还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就业权、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等等。为了保证、保护公民的权利,这都需要靠法治。因为靠别的都是有偶然性。各国的理念都是这样。法治建立起来,法治真的成为被实施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机制,你就可以预测,这是我买的房子,这是我的私人财产,这是我的受教育权,实际上是保障了权利。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个更大的公约数,实际上这也是在抓公约数。大家可以从这些细节当中看到新一届领导集体是非常理性的、非常清醒地在寻找最大公约数。

  最后当然是为了巩固执政基础。和这个有关的,大家看到包括克强总理就任总理以来,他的一个热词就是“放权”。放权从法律的角度,不光要看到放权,还要看到它的另外一面,就是我们刚才说的权利与义务。放权可以取得大家的拥护和支持,但另外一方面,放权实际上就是免责。这个事情本来是我政府管的,老百姓有了问题就会有诉求,它是相伴而生的。这个权放下去,这个责就

  不由政府来承担了。从法律角度来讲是这样。从现在国家治理、管理的角度也是这样。这在我们看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治国的新举措,不像以前拼命要抓权,实际上权责是连在一起的,权责共担。大家可以看一下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几个举措,包括八项规定的提出,包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后都是有深意的。出现一些问题也可能是在理解和落实方面,实际上有理性的清醒的认识在背后支撑着一系列的举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包括中国梦,包括全面深化改革,这是上几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还包括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关注的热词是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法治中国。所以,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四中全会的最重要的主题。这个认识是大家可以接受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我们的总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像全面、像体系都是这一届最关心的关键词,以前我们可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等具体制度,现在我们讲是全面,而且都是体系。因为我们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了,有了三个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所以我们现在看到是这样的全面的体系。当然这要有一个法律规范。美国是三权分立,立法、执法和司法。我们不讲“分立”,三个过程是统一的。法律体系都要有一个立法的过程,就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实际上也是法律实施,就是执法,各个政府部门来贯彻实施;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可以归到司法和其他的相关的机构。还有党内法规体系。因为这是党的一次全会,所以强调党内法规,党内也要实行法治。它们的一个特点我觉得还混搭,现在一方面要讲法治,一方面也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个和谐统一的问题来对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总目标,分解任务就是要建成这五个体系。

  和这些相关的一共有六项重大任务。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实际上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就特别强调了宪法,前一阵也讲到了要依宪行政、依宪治国。前一阵子,我们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在社会

  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法学界也引起了争论,也造成了混乱。现在,大家达成了共识,你可以不提“宪政”这个名词,但其中合理的有益的成份还是被吸纳的,包括尊重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组织和个人都有约束力,因为它是最高的法律形式,这是没有异议。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因为政府是和民众接触的前沿,执法是由政府来实施的。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司法,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很多的场合都强调了。我们觉得他提了一个非常高的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非常高的标准。有些司法界的同行担心达不到,因为这个标准如果要翻译一下,就翻译成错案率,这个案子判错了就没有公平正义。要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必须每个案件都不能出错,要翻译成法律术语就是零错案率。现在强调错案追究制度,你判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会跟你一辈子。所以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高的标准。我觉得作为一个长期目标、最高目标是一直放在那的,达到恐怕还会有限制。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后来也提“三位一体”,包括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这里讲的是法治社会。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包括大家前段时间关注到的,一个县委书记被提名为市一级法院院长,引起了很多争论。而且大家的共识是,司法队伍、法治队伍需要有相对专业的人员,更加强调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还是需要从中央这个角度来主抓、来亲自抓。我们再比较细的关注一下任务分解。我们讲到六个重大任务,包括五个体系。第一个体系就是法律规范,实际上就是立法。这次强调“立法先行”,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个实际上对以前有一个改动。之前实际上我们已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在还要加强质量,包括有修订,包括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列入议程。第一点就是要立法,而且我们要特别强调立法质量,这里边

  当然有一个新的要素,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进入法律法规,怎么样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它体现出来,这个相关部门正在研讨。当然立法最关键的是要遵守宪法,所以现在要求是每一项立法都要遵守宪法的精神,也是要反映人民的意志,包括要加强人大反映和代表人的意志的功能,也是大的课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也是立法全过程需要贯彻的。

  强调“立改废释并举”,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废止,有的需要进行重新解释,这是比较大的任务。法学界实际上可以把这个任务分解成若干小的任务,每个任务都是费时费力的。这是强调的法治体系建设立法先行这方面的内容。

  法学界的人士多少年一直关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我们的现状是,从建国以来宪法从来没有被诉讼化。所谓的诉讼化就是,比如在美国,宪法是可以被作为法律原则应用在一个案件当中的。比如说,面对法官,你的依据可以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如财产权被侵犯,我应该诉本州推出的一项法规违宪,可以违宪诉讼,可以把宪法拿到具体的案件中作为最高的法律依据来应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宪法规定各项权利基本都比较完备,但你如果不把它拿到具体案件当中去实施,那就有问题。宪法保障你的权利,具体案件没有办法引用,没有保障你的权利。所以,宪法实施和监督一直是比较大的问题。关于宪法可以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宪法怎么解释,违宪需要哪些要素,包括各个机构相关的权限,等等,有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需要论证。讲到宪法实施和监督,就有一系列问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但基本上没有被行使过,等等。

  下面一个就是依法决策,实际上就涉及到法治政府建设。十八大之后多次提出一个观点,就是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都必须遵守宪法、必须遵守法治原则,也包括各项改革。我们国家的一个特点,也就是1978年之后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各项工作可以先行先试,法律法规都跟上,可以做出一个行政决策,这个决策可能与当时的法律法规相背的或者直接抵触的,没有问题你可以先行先试。

  现在这个已经不作为共识了,现在就是任何一项决策,包括改革的重大举措都必须依法依规。换句话说,你如果想推行一项新的举措,而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违背,你唯一的一个途径就是立法,就是全国人大委员会立法,修改下面的法律后才可以制定行政决策,才可以做出行政行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

  总书记特别提的,我觉得这个也更加贴近,刚开始我们讲到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理念就是“法”是最大的,而不是还有其他的人或者工作可以被置于法治之上。如果把改革放在法律之上就不是真的法治了,法治本身是中性的,法立得好,司法公平、执法严格是有利于改革的。所以法治本身会构成一个障碍,但实际上你要提出任何改革都必须依法依规,实际上是更高的一个理念,所以是法学界非常非常赞同的。

  依法决策就是这样,他具体的内容可以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等。

  公众参与。我们在北京社科院,包括咱们市里的四个班子,包括区县委办局有一些合作,公众参与,实际上我们从2022年就开始做公共听证这方面的研究,也被一些实际的部门采纳,它就是一个重要的程序。现在你要做出一个行政决策,比如采取一个行政行为,如果它足够重大,那应该先有公众参与,应该先有听证,这个听证当然在国内是有很多争议,因为大家一讲到听证就会说这是一个听证秀,只是走一个过场、走一个形式,大家可以举很多例子。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些大城市或中等城市都出现过这种丑闻——专业的听证户。一个老人家每个听证都有他,每个听证他都是闭幕养神,每个听证会最后都是无一例外地得到所有与会者的拥护、所有都通过,这是有问题的。而且我觉得在现在信息这么公开的情况下,不可能持续的,所以要有真正的公众参与、公众听证。

  我们当时做的一些相关工作,因为这个听证程序是从国外引进的,在引进的过程当中出现很多问题,就是画虎不成反为犬,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当时做了很多澄清,也做了很多调研,这个方面实际是提出了一些新的对策,包括一些改进措施,这个从2022年到现在很多都已得到了像市人大杜德印主任,还有其他一些主管立法的副主任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批示,包括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未来的方向,这个也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刚才讲到的,是国家治理而不是管理。不是说我们作为一个核心的政府部门我们来通过内部决策就可以推行一个行政决策或者是做出一个行政行为,而是要经过公众的参与,这样实际上权责也是分散的,而且我们在研究当中把公众参与作为细化部分。现在公众参与大家还是听取意见式的,比如说我是政府部门,我还是高高在上

  的,我请一些相关的人事,以及各个行业协会的推荐人,或者是市人大、市政协派出一些代表等来参加,我们来听取你们的意见,意见提了,听不听、采纳不采纳那是我的事,这个是以前的比较旧的一种管理理念。

  现在新的治理理念是,他们到这里来不是简单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而是公共决策的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表达的意见和诉求是有法律效力的,应该记录在案,应该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被充分考虑,也就是该采纳采纳,该驳回驳回。实际上这是一种现代治理理念的体现,就是公众参与。包括比如什么人可以代表哪个群体来参加这个公共听证,这个实际上都有一些严格要求的。

  专家论证。依法决策另外一个就是专家论证,相对中立的专家参与论证,具有相关的专业资质等。风险评估。现在也关注到一点,现在实际上我们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把权责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担,现在很多事情政府都已经不去亲自抓了,他是一种第三方比较有专业资质的、相对公正、相对中立的第三方来承担这种评估。我举一个例子,大家可能都关注20号,也就是四中全会召开那一天,媒体有大篇幅报道,就是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发文,对科研经费,当然主要关注是理工科,经费使用包括立项、结项等等做出新的规定,就是科技部不再像以前那样管得那么宽、那么死、那么严,而是比如课题的申报可以让第三方来处理,他实际上就会相对宽松。不像以前我是事无巨细,全是我管,最后的责任由我来承担,实际上都是放开。

  我在参加其他一些社会科学治理的两管内部研讨会的时候也提到这个,这个也需要用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包括负责招标等等,实际上这是一个新的趋势,包括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等等。

  下一个就是合法性审查。这个合法性审查是这样,我觉得各位领导可能关注到一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实际上提出的也有和法治相关的,有一点,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这样,这个被写入全会的决定还是第一次。三中全会的时候,实际上我从02年回国,甚至在回国之前,这项建议就不断地在相关场合通过相关的渠道提过,现在大家有误解,包括看一下媒体有相关的结果实际上都是有偏差的。

  比如在媒体发表文章解读那一条的主要都是律师,当然也有一些法律学者,律师当然很高兴,我同级的政府部门就聘请我当法律顾问,所以从那个角度说律师应该发挥作用。实际上我提那一条

  是基于我的一个体会,和律师那个完全无关的。我当时提那一条是这样,因为02年的时候亚太地区有一个叫法治研讨会,每个国家或者地区有两个代表,我是做了咱们中国的代表。美方的代表,一个是我的导师,我的法律是在美国学的,哈佛大学学的,我的导师是一个资深的法学家,他是美方的一个代表。另外一个代表是白宫的法律顾问,实际就是总统的法律顾问,我们在一起一个星期的时间,有研讨会、有学术交流。包括我其他的一些经历,比如我在美国做过律师,我的合伙人今天是我的合伙人,但明天可能就是美国陆军的总法律顾问,他不是兼职的法律顾问,他是专职的。他可以穿上军装,比如负责军事法庭或者其他纠纷的处理,这就是一个实际发生的故事。

  所以我当时提的法律顾问制度,不是兼职的,你可以顾、你可以问,他可以提出意见,而是一个实职的。你要有相应的级别,承担相应职责的这样一个岗位,要推广下去可能每个市政府都要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当然现在有法制办,但是看实际运行,法制办没有承担相应的职责,尤其是一些地方。2022年到2022年,市委组织部有一个“三个一百”项目,我到兰州挂职,看到区县的专业化程度相对比较弱。可你要让他承担相关的合法性审查,做出负责任的法律咨询和建议是不可能的。在国外,你看一下相关报道,总统和其他的出面,整个决策过程中都是有法律顾问参加的,各个级别都有,总统、副总统、州长,实际上这是一种正常的行政运行,而且对于最高行政首脑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协助。

  实际我们最初考虑是这样的,这个运行下来,党中央应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或者你不说中央,你可以说国务院相关部门、政府部门,法治国家需要这样一种制度建构,当时考虑的是这个。合法性审查就由他来承担,或者他相关的团队来承担。

  依法决策当然另外一个,就是集体讨论嘛。一直遵循的,民主集中制,如果运用得好也是有这方面的效能的,集体决定。我们在社科院原来做过另一些比较多的课题,就是重大工程,包括行政决策。因为你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需要考虑,比如我这个公共政策一旦发布,会造成哪些法律问题,因为任何改革都有代价嘛,可能有的群体或者个人他的利益就要受到侵害,这个问题怎么样来处理等。

  所以这个我觉得都是现代、当代行理或者政府治理可以考虑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决策做得科学民主,一方面能够正常地、有效地履行我们的行政职责,另一方面还能避免相关的问题,实际上对我们的政府部门、包括相关领导也是一种有效保护,这也是一个问题。

  下面这个,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这个我觉得是可以用法律顾问来解决的,法律顾问实际上当时我们设想应该是一个相关部门的副职,但是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副职岗位,他来主管合法性,包括其他的相关事物,是一个专业的、称职的这样一个人员,全职的。

  现在比如提到另外一个,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个实际上是十八大之后出现的一个新常态,固定下来了。比如河南包括其他地方都出现一些错案,已经判死刑缓刑,结果多少年之后真凶出现,他被释放。以前可能到一个节点前就可以,现在不行,现在是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要承担责任。所以撤职、查办、渎职,如果办案的时候有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你还要受到组织审查,走司法程序。

  在行政这个领域,就是执法这个领域也是这样,重大决策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的。你可能被提升负责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部门,但是要倒查的,这个是在你组织工作期间决策采取的行政行为造成的后果,可能仍然会被倒查到相关人员,而且终身责任追究。这是一个相关的变化,但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包括可能会向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这个是要做一番工作,当然这个已经正式确定。

  包括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在座的各位可能比我还熟悉,现在我们干部制度其实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任期制,你在这一任上,可能任期没有满就已经被提为上一级的负责,所以大家只对自己的任期负责。我在这一期是一个地方的行政首脑或者我是市委书记,我可以贷款,我走了之后贷款怎么还已经不归我管了,以前大家理解,而且多少年也行之有效。从现在开始这不可以了,你做的这个决策他的可以被终身追究到你,要倒查,所以这个我觉得是一个新的变化。

  下面一个细节就是我们刚才讲到,因为我讲到立法、宪法,包括其他的法律法规,讲到法治政府,下面一个就是立法权和执法权,或者行政权,下面一个就涉及到司法权。司法权当然主要涉及到两大国家机关,我们讲一府两院嘛,一个就是审判法院系统,一个就是检察院检查权。我们现在

  仍然是不能提司法独立,因为司法独立是有西方的概念和我们的一些理解,包括一些原则,实际上是有冲突的。但现在我们自己的一个提法就是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实际上他仍然保留了或者吸纳了合理的成份,最关键的成份,就是我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时候是不受干预的,我是独立的。

  

篇五:依法治国党课

  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篇一:依法治国与法治文化建设——法制教育党课讲稿(46页)依法治国与法治文化建设(党课讲稿)前言大家好,党的十八大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经验基础上,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本次会议的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指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__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__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我们的总体安排,我今天就依法治国与法治文化建设这个主题谈一谈个人的学习体会,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关于这个问题,我主要讲四个方面:一个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第二个我要讲一下理性分析制约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因素,第三全面理解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四在发展和完善法律服务中培育和实践法治文化。有一段话给我们非常深刻的启发,那就是美国的法理学家博登海默经常讲到的,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法律就是这样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东西,特别是法治。法治是人类社会优秀文明成果,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__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性成就。

  这次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加凸显了法治的重要,也昭示着法治文化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下面我先讲第一个问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从两个层面来讲一下,第一个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要求,第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关于这个主要是结合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一些总目标、基本的要求、总任务等,先做一个全面的的了解和认真的学习。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要求首先第一个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在全面总结和客观分析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的基础上,全会提出了要做到各项工作更好推进,既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四中全会就这个问题让我们在对国际国内大局的基本把握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个判断。在此基础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

  标。这个总目标就是建设__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总目标很简单,但是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要建设__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五个体系来支撑。这五个体系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明确的提出要进行五个方面的体系建设,通过这五个方面的体系建设来支撑或者建设__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这样一个基础上,要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尤其这一次四中全会提到的一些要求,也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而要实现这样一个总目标,四中全会也提出了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第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坚持三个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__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这是三个维护。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

  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__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是我们要讲的第一个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要求。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下面我们看第二个问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四中全会

  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要求,同时也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作出了具体的明确的部署。在这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大任务,这六个方面的重大任务就是,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__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二,深入推进执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第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这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大任务。大家可以看,这四个方面的重大任务。第一个实际上是与立法有直接关系,当然在后面的决定中就立法的问题做了比较明确的具体的部署。一个就是完善以宪法核心的__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这是立法方面的。第二个是执法方面的,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第三个是司法方面的,就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四个方面是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是前面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又强调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而在增强全民

  法治观念这方面,事实上主要是从守法、护法、信法这个角度来讲的,这是第四个方面。

  后面还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个就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个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所以实际上这样一些重大任务,也是紧密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核心任务来展开的。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信法到法治队伍建设,到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特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紧紧围绕着法治这样一个核心任务来展开的。

  我们可以看到,这六项重大的任务,包括前面讲到的总目标和基本的要求都充分体现了法治这个核心。所以基础性的内在的联系,或者说要想完成这六个方面的重大任务,要想实现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有一个非常客观的要求,一个内在的联系,那就是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内在的要求,一个必然的要求。也就是说经过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民主法治建设,我们也关注了法律文化的问题,有一些方面也在关注法治文化,特别是在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提出了这样一些客观的要求之后,也在关注法律文化。但是这一次全民推进执法治国,法治文化的建设成为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也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

  二、理性分析制约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因素下面我们讲一下第二个问题,理性分析制约我国法治建设的篇二: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课讲稿(38页)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党课讲稿)前言全面理解依法治国。__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规定了依法治国在我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对加强__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涵义第一部分,依法治国的基本涵义。__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实践,深刻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形势任务,在集中各方面智慧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总体部署、重要举措等等。那么我们分以下几个部分来具体讲解。(一)历史回顾第一部分,历史回顾。古往今来,无论中外,以怎样的方式治国理政,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新__成立后,在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废墟上,__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在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开辟的__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人民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定《共同纲领》和新__第一部《宪法》,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其后一个时期,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我国民主法制出现徘徊和停滞,法律虚无主义盛行;尤其是十年“文革”期间,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教训十分深刻。刘少奇在红卫兵面前手持宪法,没有危害到哪怕一个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这个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从此,我国民主法制建

  设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__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为了体现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改变了以往放在“国家机构”之后的惯例。虽然只是次序的调整,但它反映了法治国家一个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优于国家机构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国家机构是用来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的工具。

  同一时期,____同志还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反复批判了把一个党派、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威望

  上”的人治思想,不断强调要“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它不会因为某个人或某个事件而发生改变,更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__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以及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顺应历史潮流,高举____理论伟大旗臶,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坚决反对人治。

  __共产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合乎逻辑地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是中央对这一问题长期思索的结果,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六大就提出来了。只不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这一基本方略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进一步把依法治国提升到了全新的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详细描绘法治__新图景,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总而言之,__共产党经过了几十年的探索,在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把这一基本方略进行了明晰化、具体化,并且

  提高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这是整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第二个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__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党的十八

  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在新形势下,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在我国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历程当中,__共产党在有些历史阶段做得并不是很好,但我们党知错就改,所以才把依法治国提高到这样高的政治高度,作为基本方略。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法治建设也存在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我们前进中遇

  到的问题和矛盾,大多数与法治有关,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都离不开法治。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这是第二。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__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__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法治作为应对当前诸多矛盾、问题和挑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无疑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以上这三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面明文规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那就是: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__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___思想、_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

  总篇三:四个全面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讲解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

  课讲稿(24页)四个全面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讲解读(党课讲稿)前言同志们好,今天要谈的题目是“四个全面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近一个时期以来,____同志在不同的场合,特别强调要在推进__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而且应当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实行从严治党。这次“两会”,无论是李克强同志代表国务院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所做的工作报告,中间都始终贯彻了这条红线。可以说“四个全面”集中的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人民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一些重要思想、重要论述的集中体现。

  在“四个全面”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为什么在“四个全面”中要把依法治国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呢?接下来,我就三个方面谈一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第一个方面,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二个方面,怎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三个方面,党怎样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一、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什么是法治

  我先谈谈第一个部分。法治是一个与人治向对立的范畴,所谓法治,是指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生活的组织都必须依照法来进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这里讲的法治,治是三滴水的治,三滴水的治叫法治,是指法的治理,跟制度的制的法制,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刀制的法制是指一整套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的总合。一般来说,是已经制定的法律,是静态的。而法治,就是水治的治,既包括刀字的法律制度,还包括一整套法的运作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等。我前面说过,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范畴。法治强调国家的治理,社会的组织都必须依靠法来进行,相信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组织、社会更长远、更可靠、更合理。人治,是把一个国家的命运、希望寄托在一个、两个的圣君明主身上,完全靠人来治理国家、组织社会。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法治都是比人治更为进步、更为文明的一种政治形态。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大家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性、必然性,指出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尤其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就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的矛盾;单个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无序性的矛盾。而这个矛盾反映在政治关系上,最终必然导致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冲突和斗争。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

  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靠资本主义自身是无法解决的,只能用一个新的更加文明、更加进步、更加合理的社会制度来取代它,那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合理性、不公正性,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客观性、合理性。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主要内容和产生的过程。

  大家都知道,马克思是学法律的,在创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马克思在法律建设论述上,主要是批评、批判资产阶级法律的虚伪性、不真实性,认为法只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认为法律是资产阶级压制劳动人民的工具,但是未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还要不要有法治建设,怎样建设。由于历史和时代的种种原因,他们没有能够给出全部现成的答案。

  (二)苏联的法治建设列宁亲身经历了社会主义实践,列宁领导了“十月革命”,建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苏维埃政权刚刚建立的时候,外部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和包围,内部也被推翻了阶级,白匪不断的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所以,列宁和当时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集中精力,应对外敌,保护和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当时是实行暂时共产主义政策的,被抑制的。情况和形势稍有好转,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根据形势变化很快调整了基本战略。由暂时共产主义政策调整到新经济政策上,发展商品经济,保证供给,增加社会财富,为新生的红色政权奠定物质基础。正是在推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列宁看到了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列宁有一句名言,“民事流转速度越快,法律也就越重要”,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商品经济发展的速度越快,用法律来调整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秩序就越重要。所以可见,列宁在新经济政策以后,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把法律问题放到一个很高的位臵,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和历史的原因,列宁也没有完全把他的思想贯彻到底。列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把国家政权与法律制度建设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国家就不可能在法的轨道上健康有序的向前推进。这就为后来斯大林犯个人专断,甚至背离法治的错误提供了一个空间。不能简单的否定斯大林,认为斯大林完全否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是的。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领导俄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大家都知道,苏联第一部宪法,19____年宪法是在斯大林时期领导制定的。而19____年宪法对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的构成、公民的权力和公民的义务做了非常明晰、合理的规定的。我们回过头来看19____年宪法,很多地方都是正确的,包括对个人财产保护的问题,对公有财产保护的问题,都在法律上给予了明晰的确认和规范。但是,后来也是由于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

  斯大林过分强调专政的作用,而忽略了法律的重要性。苏联肃反时期,很多人经常莫名其妙的被抓走、关押。这些都严重的践踏了社会主义法治,使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没有真正的、完全的落在实处,损害了社会主义的形象,玷污了社会主义的公正。

  (三)__的法治历程__共产党和____同志在新__建立以后,是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__建立是通过__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民主党派,

  民主人士经过共同协商,先制定了一个共同纲领。随着时间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1954年,我们开始认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条件已经成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时机已经到来。所以,1954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是由人民政协代为执行。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科学的、正确的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成、公民的权力和义务、对正当权益和财产的保护等。所以,1954年宪法,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但是它的基本思想、主要思路既体现了社会主义主权在民的原则,也为__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而后的《民法》、《刑法》和其他一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的要求陆续制定起来的。

  但是,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我们党也逐渐地走上

  

篇六:依法治国党课

  法律很难对行政执行活动作出一览无余的清晰的明确的规定往往都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裁量权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酌情处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行政权力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突出这一是反映了现实需要二是意味着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至关重要要防止权力滥用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课讲稿)

  前言党十八大之后,我国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我就相关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一个交流,主要内容可以用三个“新”来概括:新要求、新挑战、新作为。一、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一个非常重大的论断,那就是: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是我们理解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的基础,也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前提。新时代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我想也可以用三个“新”来概括梳理,即新定位、新任务、新目标。(一)新定位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和关键。我们先来看法治的定位。党的十八大对法治的定位是,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对法治的定位是一脉相承的,都将法治定位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定位的基础上,全面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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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国构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一个“全面”。这些是我们理解新时代法治政府定位的基础。

  如何推动法治建设,如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就是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课题。所以,我们确立了法治建设总布局。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把这样的要求概括为法治建设的总布局,即:共同推进、一体建设。这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概括的。当前,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深化阶段。在深化阶段中,所有的主体、所有的事物、所有的环节都要纳入法治建设中齐头并进、协力推进,只有这样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上更高的台阶、取得更大的成就。

  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关系,总书记指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由此可见,法治政府建设使命重大。

  为什么说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这源于行政权力发挥的作用,源于行政机关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特殊意义。行政权力在国家权力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行政权力是一种积极的能动的权力,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行政机关的权力在扩大。第一,制定规则与立法。传统认为,无法律即无行政。换言之,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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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但今天,行政机关在执行的同时,也在制定规则、在立法。有一个词叫作“行政立法”。按照宪法规定,高层阶的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立法权。我们称之为行政立法,以区别与人大立法机关的立法。除了高层阶的行政机关可以行政立法之外,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规则制定权,所以有一个词叫作“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影响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第二,行政机关解决大量的纠纷。传统认为,司法机关是解决纠纷的主要力量。但今天,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司法机关在发挥重要作用以外,行政机关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行政机关解决了大量的行政纠纷,同时行政机关也在解决大量的民事纠纷。第三,行政机关的行政裁量空间大。法律很难对行政执行活动作出一览无余的、清晰的、明确的规定,往往都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裁量权,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酌情处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行政权力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突出,这一是反映了现实需要,二是意味着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至关重要,要防止权力滥用。对于这样一种重要权力的规范以及恰当地运用,是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国家治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另一方面,从法律实施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在法律实施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有统计表明,现在80%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要靠行政机关执行;90%的地方性法规要靠行政机关执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也就是行政立法要靠行政机关执行。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推动法律的真正落实,也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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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加快法治建设的进程。行政机关把法律实施得好、实施得有成效,法治建设就容易取得成效。相反,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很好执行或者执行打了折扣,那么法治建设不可能加快。

  (二)新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新时代国家治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保护人民权益。党的十九大作出一个重要的论断,那就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要求与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因此也赋予法治政府建设更重大的使命、更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让行政权力既能够发挥积极能动的作用,同时也要避免滥用,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三)新目标新时代为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确立了新目标。新时代是中华民族迈向强起来的时代,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这一时代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时代,而且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的时代。党的十九大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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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报告列出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指标,涵盖了经济、政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要求。法治发展是其中的重要指标,其要求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虽列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指标,但未直接列明对法治目标的具体要求。不过,根据全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及十九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指标中的“政治文明”全面提升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分析,至2050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已建成。因此,法治建设的路线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是匹配的。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们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发展阶段。

  我们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要站在新时代的新方位、新要求上来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定位、新任务以及新目标,可以说法治政府建设重任在肩。

  二、新挑战新时代,我们明确了新要求,也面临着新挑战,我将这些挑战概括为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即目标与现实、期待与压力、要求与能力。(一)目标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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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高、任务重。从第一部分我们明确地看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路线图是非常清晰的。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党的十八大在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和重点。

  什么是法治政府?对法治政府有哪些具体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重大的要求。

  第一,职能科学。现代社会的法治政府是一个职能配置科学的政府。我们今天强调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所以要科学地配置政府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政府就是一个职能配置合理科学的政府。

  第二,权责法定。行政机关通过法律产生,行政机关的组织活动也要通过法律来确定,所以我们说权力要法定,职责也要法定。行政机关担负着重要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机关的权责要通过法定化来明晰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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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权责清单其实就是通过把法律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的权责以清单的形式清晰明了地呈现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同时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法律划定了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的范围,划定了权力边界。

  第三,执法严明。行政机关在法律实施中发挥着作用,所以执法严明是评定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准。

  第四,公开公正。一个法治政府显而易见是一个公正的政府、一个透明的政府。公开指的是透明、阳光,包括行政过程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而公开是为了实现公正。

  第五,廉洁高效。这是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廉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如果出现公权私用,出现腐败,显而易见不是法治政府,也不符合法治国家的要求。二是高效。行政机关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提高管理效能、管理效率,满足社会各方对政府管理的要求。

  最后是守法诚信。法治政府,政府应当带头守法,公务员应当带头守法。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现代社会是一个诚信的社会,政府应当是诚信的。我们要构建一个讲信用的社会,个人信用是基础,而政府信用可以说是关键。政府的诚信是有巨大的示范效应的。所以,无论政府在管理中要保持连续性,还是政府对已经做出承诺的兑现,都对诚信提出了要求

  我们还提出了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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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所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高、时间紧。但是,我们也面临着压力。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发展迅速,取得了很大成效。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中,我们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所谓的“瓶颈”是理念转化与实现。今天,几乎没有政府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会认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重要。我们深切认识到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我们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初期,有明确的指向,有足够的力量,采取了一些措施,见效很快。但是一旦到了发展的一个深层阶段当中,每推动一步都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在实践中,一些公务员会认为容易做的都做了,而现在有更高的要求、要全方位履行,要全面推进,怎么推动啊?好像没有太有效的抓手,感觉力不从心。这就要处理好目标和现实的关系。

  (二)期待和压力首先是期待。一是公众和社会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党也对行政机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通过这个主体工程建设能够对法治建设进程起到助推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行政机关自身也对自己有很高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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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期待也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了压力。一方面,既期待、希望国家和行政机关强化行政执法,发挥行政执法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对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抱有怀疑态度。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行政机关发挥作用,但有时一旦行政机关作出了决定,又有人质疑,有时候严格执法反而不能得到一些人的理解。实际上,行政机关的努力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同、社会的支持,从而形成合力,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法治政府建设不单纯是行政机关的事情,还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配合。

  (三)要求和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以及评判标准都很明确,给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是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能力素养还不能与此相匹配。在实践中,还存在不愿依法行政、不敢依法行政的情况,而不愿不敢与不会依法执政有关,也就是依法执政的能力不够。依法行政说起来容易,但在实践中涉及的领域广、事务多,同时要求高。特别是在转型阶段时不可避免地不被理解,甚至可能会被误解,进而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法来表达疑义。还有些行政机关出发点是好的,但不知道怎么依法行政,或者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把握不准,更多的情形是在具体的领域当中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对于裁量权的运用、对于程序的重视可能不够,从而带来失误。比如,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没有严格依照程序工作,甚至出现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情形。而这些情形可能与不会依法行政有密切关联。所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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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三、新作为新时代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在分析面临新挑战之

  后,我们需要作出新作为。这个过程,我们也要处理好四对关系,即:全面和重点,实体和程序,放权和监督,自觉和约束。

  (一)全面和重点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就是要求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涵盖七个方面的内容,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但是,在全面推进的同时,法治政府建设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全部到位的。所以,全面推进不是平均用力,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有重点,要有突破点,要有创新点。所谓重点,就是在一个时期内要有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所谓的突破点、创新点,指的是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寻找到能够带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的点,进行突破、创新、提升。如何寻找到重点、突破点和创新点,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或者行政部门以及本领域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进行分析研究。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机械的过程,既需要对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状况有深入的理解,也要对目标要求有准确的理解,还要对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有深入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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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下面几个方面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第一,行政审批改革。这与职能科学、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密切相关的。今天,经过多轮改革之后,如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今天的行政审批改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审批项目存留问题,更多的是要思考如何能够通过审批制度改革来改进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水平。第二,行政决策。我国行政机关在经济社会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担负着大量决策任务。但对决策如何做到科学、民主、依法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所以,在发挥行政决策作用的同时,要规范决策权。第三,行政立法。为什么行政立法重要?一是行政机关行使了大量的行政立法权;二是行政立法担负着很多人大立法的细化工作。立法是要实现良法善治。总书记曾经讲过,“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这就对立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行政立法质量的提升、制定规则质量的提升,是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需要思考的重要内容。第四,行政执法。行政机关的重大使命就是执法。以上四个方面只是供大家选择参考的方向。建设法治政府涵盖了七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到某一个部门、某一级政府在一定时期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创新点、突破点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这就是全面和重点要考虑的。

  (二)实体和程序实体非常重要,实体集中表现在结果的公正,表现在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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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所作的决定要合法合理。随着依法行政理念的深入,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行政程序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所涉及的方式、环节(步骤)以及顺序和时间方面的要求。我们通常把行政程序主要概括为四大要素。第一,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如果用书面方式有哪些具体的要求,用口头方式有哪些要求。第二,步骤。行使行政权力是一个过程,究竟要经过哪些环节,要经历哪些阶段。第三,顺序。步骤之间的先后次序,就是顺序。最后就是时间。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就是时间要求。我们把这些都概括为是程序要求。我们过去往往比较重视实体,随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我们越来越认识到了实体问题固然重要,但程序问题同样不可或缺。依法行政,包括了程序的合法、程序的公正。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就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需要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换句话说,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是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在深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行政程序。重视程序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加大行政程序立法,完善行政程序。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以及信息公开。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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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程序、环节提出了要求。2019年还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制度上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另一方面,既然有了这样的规定,行政机关就要严格执行,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中。

  (三)放权和监管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妥善处理放权和监管的关系,要做到两者并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放权。应当说,放是一个基础,但放并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所以,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监管。所以,简政放权既包括放也包括管。这个管,不是你管得越多越好,重点是提高监管的效能,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所以,我们的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这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监管效能的发展思路,那就是:实施公正监管、推进综合监管、探索审慎监管。公正监管在实践探索中的做法是“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这是公正监管的重要抓手。综合监管,是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审慎监管,主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思路是:本着鼓励创新原则,区分不同情况,探索适合其特点的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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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监管不能简单套用老办法。面对新形势,我们要考虑的是:管得住,又不至于管死。也就是,我们说的既要有活力又要有秩序。对于看得准的新生事物,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于一时看不准的,要先观察一段时间,不要一上来就把它管死;对于那些潜在风险很大、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发现问题果断出手;对于打着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自觉和约束近年来我们采取了很多的方法,比如重视约束中的考核、任用、问责。这些年来,很多地方、很多部门都在探索依法行政或者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既有官方做的,也有民间做的。通过建立一个量化的指标体系,在原来定性的基础上来评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或者一级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依法行政的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希望通过这样的评价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水平,应当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比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同时,我们加大了问责力度。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于党政主要负责人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无论是考核,还是问责,都强调了约束的作用,特别是对违法的问责作用,对于督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非常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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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的作用。外在的约束固然重要,但是随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自觉地能动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更为重要。一个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的动力一定是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自觉、能动。所以,如何能够为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注入更大的自我能动性,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在约束的同时强调正向引导、有效激励,真正让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内在的自觉。

  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就是在强调约束、问责的同时,通过正向引导、有效激励,让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不断积极能动的向上。既有外在的约束,又有内在的自觉,法治政府建设才能形成动力机制,让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朝着更高的目标来迈进,法治政府建设才能取得更大成效,才能够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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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依法治国党课

  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体会依法治国在路上,没有终点,从严治党永无休止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迈过前进道路上的沟沟坎坎,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智慧和魄力的考验。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方便大学习。

  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1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自1997年的十____大提出要在2021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

  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____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

  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

  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

  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2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我们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的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长期性、根本性、全面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很长的时间是权大于法的历史,是一种人为控制的法制与

  封建帝王权力制度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行,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的显现出来,严重的阻碍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在今天这样的全球信息化、全人类都向往着公平、公正、民主的时代,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一套体系健全的法律(宪法),如果没有依法、遵法的制度和理念,那将是不可想象的。而我国正恰逢其时,适时提出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之幸事、是中华崛起之基石、是历史发展之必然。

  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形势下作为一民基层工作人员以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以法治为终身事业的职业理念,需要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的践行者。心怀梦想、奋力追梦,才能砥砺坚韧意志,激发接续奋斗的责任担当!

  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3____月____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

  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依法治国专题党课学习心得4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是国家的生命,法是国家的保障。法制中国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走向创新发展强大的必然选择。

  

篇八:依法治国党课

  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党的依法

  执政水平

  领导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以领导同志为核心的组织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探索出的新经验、创新发展的新理论、形成完善的新方略,是提升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指导全党依法执政统一行动的思想基础和根本遵循。

  2021年X月X日,领导领导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新的征程上,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领导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以领导同志为核心的组织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探索出的新经验、创新发展的新理论、形成完善的新方略,是提升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指导全党依法执政统一行动的思想基础和根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前提

  领导领导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在对党长期执政经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

  其次,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革命走向执政,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计划走向市场,给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和严峻的考验。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是加强党长期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最后,依法执政就是党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事务,使各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使党员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与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有机结合起来。

  二、遵守宪法法律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根本要求

  领导领导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首先,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指导思想、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原则,规定了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最重要的法律根据。

  其次,党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是依法执政的总规范,所有执政行为都必须在宪法规定范围内开展。党的执政行为在合乎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开展,具有了依法执政的宪法法律基础,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才能让全国各族人民听党话、跟党走,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最后,要坚持依法执政的基本领导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组织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三、完善党内法规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力量之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明确了党依法执政需要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的“双轮驱动”,党内法规则是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的内生力量。

  首先,依规治党是依法执政的应有之义,加快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科学完备的制度规范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型和变革,是增强党依法执政本领的关键举措。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其次,党实现依法执政的关键就是党要不断建立健全党内的各项法规,不断提高党自身的法治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的法治化建设,这有利于党自觉做到依法执政。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党还要自觉做到依靠党章党规办事,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在处理与政府、人大,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时也要自觉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依法执政,这也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处理党与国家政权关系的法律法规。

  最后,要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党内法规落到实处。要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和群众基础,在党内法规建设中,注重激发基层党员、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要及时对现有的党内法规进行清理、修订、补充,提高党内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完善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使党内法规更为系统完整。要建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互动和衔接机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分工明确、党内党外各司其职,还要注意将党内法规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纳入国家法律,扩展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四、法治政府建设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的关键抓手

  领导领导指出: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政府的行政行为体现着党的执政能力,实现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法执政也就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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