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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党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26 18:00:07 来源:思哲公文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党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监察意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党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施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转

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提升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经市政府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端正党风,整饬政风,改进作风,强化责任,聚焦关键,精准发力,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全面建设法治诚信政府、务实高效政府、清正廉洁政府,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开创新一轮振兴发展局面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强大合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脚踏实地,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

(二)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民意,体察民情,聚焦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三)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四)坚持统筹兼顾。既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在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又要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既要抓紧解决当前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久久为功。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1)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3)坚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定不移把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落实到行动中,落实到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4)坚持把政府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推动,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认真落实“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全面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问题发生。

3)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八个带头、八个自觉”,始终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4)坚决反对“圈子文化”,摒弃动机和目的不纯的“同学圈”“老乡圈”“战友圈”“朋友圈”等各种小圈子、小团体,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3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各级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党组)的领导。

4)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

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各级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商、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责任传导给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下级党组织,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每年年初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重点,作出具体安排;每半年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每年年底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对策。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4)开展面向全体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集中抓好党性教育、抓好道德建设,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转变工作作风

1 .强化担当精神

1)坚持把干事创业谋发展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进取心,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要敢于正视问题,直面矛盾,克服畏难情绪,敢于决策,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坚持开拓创新,抢抓机遇,突破固有思维束缚,打破传统条条框框,敢作敢为,求新求变。要倡导雷厉风行,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全面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完善和细化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各项权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建立有岗必有责、在岗必尽责的责任体系。

3)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中,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 .坚持务实作风

1)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科学严谨、积极稳健、对标先进、力争上游的原则,树立更高的参照系和奋斗目标,合理安排各项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思路唯实、工作对策求实、工作方法务实、工作措施扎实、统计数据真实。

2)要坚持踏实工作、埋头苦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百姓,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狠抓工作落实,不张扬、不冒进,不搞短期行为,不做表面文章。

3 .切实端正学风

1)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新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要加强政策学习,坚持跟踪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类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上级决策部署、基本要求、主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深挖政策内涵,在政策中找方向、找思路、找项目、找动能,推动工作落实。

3)要自学、集中学习、理论研讨、专题辅导等相结合,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做到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

4)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4 .大兴调研之风

1)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作为掌握工作实情、破解工作难题的重要手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要既听取干部汇报、又听取群众反映,既听取正面意见、又听取反面意见,切实掌握全面真实、准确细致的第一手资料,力戒在调研活动中摆样子、讲排场、走过场。

2)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领域开展调研。要摸清情况、理清思路、查准原因、确定对策,切实抓住事物的本质和症结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保证调研对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做到“研以致用”。

3)要把微观调查和宏观调查结合起来,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既要预见趋势性、潮流性问题,也要看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研究力量,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点面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情况,提高调研工作效率和质量。

5 .扎实转变会风

1)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需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需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市直部门要严格控制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涉外会议和活动严格按照外事工作规定执行。

2)规范会议管理程序。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制度。会议议题的确定、提请会议审议文件的审定、会议纪要的签发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如地区或部门工作安排与市政府会议时间出现冲突,要服从市政府会议安排。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详细请假事由和拟替会人员名单,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执行,做到名实相符。参加市内会议或本部门会议,一般不应请假。

3)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坚持开小会、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确定参会范围,从严控制参会领导、参会部门和参会人员,严格控制发言人数、讲话时间,不安排一般性表态和工作汇报。一般性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重要会议不超过半天时间。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的主渠道作用,多运用电视电话会议等手段改进会议形式。参会人员一般提前5-10分钟进入会场,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要认真听会,做好会议记录,严禁接听或拨打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玩手机等扰乱会场秩序行为,无特殊情况不得频繁离席或提前离场。

6 .不断改进文风

1)规范公文办理。加强公文审核把关,树立政治意识,把握政策法规。严格规范公文格式,要做到公文要素齐全,行文严谨,文风清新简朴。力戒照抄照搬,坚决整治以文件落实文件行为。提高公文质量,文件表述言简意赅,意见建议清晰明确,贴近实际,操作性、指导性强。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同时发布,提高政策的公众普及性。

2)提升运转效能。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公文办理主体责任,促进上级文件、领导批示精神尽快落实。加快公文处理时限,严格遵守文件、领导批示及拟办意见要求的时间节点,坚决杜绝人造急件。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公文流转环节,实现政府职能高效运转。

3)严控发文数量。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凡能以其他形式处理的,不发纸质文件;凡能以部门或部门联合文件解决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发文;凡能以市政府办名义发文的,不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凡是发文依据欠缺、发文要素不全的,一律不予发文。

4)严格文件落实。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或省政府部署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重要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无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或领导批示精神,必须按序时进度,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完成结果等情况。

7 .持续反对“四风”

1)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严查严治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要严格管理“三公”支出,压缩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不必要的开支,规范行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会议活动等。

3)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并跟进核查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4)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紧盯“四风”新问题新动向,坚持解难题、查漏洞、补空缺、立新规相结合,完善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

(三)提高行政效能

1 .压实工作责任

1)实施层级负责。市政府对市委负责、副市长对市长负责、政府各部门对分管副市长负责;部门副职向正职负责,科长向部门分管领导负责,科员向科长负责,层层压实责任。

2)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府安排部署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各项任务指标,要亲自抓,负总责。

3)分解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层层分解、逐项分解,将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量化到具体时间节点,确保件件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着落。

4)保证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在实际执行中确需调整的,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党组或市政府研究,决定尚未更改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

2 .严格工作纪律

1)严格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涉及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部门在我市举办活动、开展调研、督导检查等重要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副市长请示报告。遇有突发或敏感事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2)严格联合办公制度。对涉及多地区、多部门的重要工作,坚持谁牵头谁协调,牵头部门负总责,统筹协调,推进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直至完成好市政府交办事项;配合部门要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和调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3)严格外出报备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市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等,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可先口头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以书面形式补报,不得迟报、瞒报。外出归来或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4)严格值班值守纪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重点民生保障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时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 .优化审批服务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随机抽查事项占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比例。

3)建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及特急特殊事项,实行代办制、一条龙办理制,由相关机构、专职人员代办各项手续,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AB”角等制度,构建科学合理、高效务实的审批服务体系。

4 .坚持依法行政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报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要法定依据充分,符合现行管理实际需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应在制发和签订前10个工作日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因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审查,影响文件制发、合同签订的,追究起草或承办单位责任。县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送市政府备案。对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备案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建议有关单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公布。

3)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发挥复议监督指导作用。严格落实《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每半年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报告进行倒查。依据案件数量逐案对照检查备案情况及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形成报告报本级政府进行通报。对败诉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立案调查,对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意见,由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制网站上进行通报。

5 .规范行政执法

1)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含依法授权、委托的组织)年度内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执法检查,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都应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计划按行业性质确定,不再明确检查的具体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检查计划报送本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呈报同级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开。未经政府批准和公开,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2)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检查计划制定要体现“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对象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数量按照不超过20%比例限定;检查内容应当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行业管理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检查依据明确检查内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检查时间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检查方式为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等。

3)有效规范行政处罚。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运行程序以及监督措施、救济途径等,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要做到文书规范、制度健全、程序正当。重大行政处罚要按照规定报备,依法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强化内部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监督行政处罚的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6 .推进政务公开

1)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2)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7 .严格督查考核

1)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把督查贯穿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由市政府督查室将市政府安排部署分解立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

2)强化绩效考核。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地区、部门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先选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严肃责任追究;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事例,移送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对工作失职、落实不力、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要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长效运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部门、科室整改方向、整改措施。市政府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每年年底召开政府系统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绩效办、软环境办等部门,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个别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每月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市监察局根据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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