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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乡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7 16:50:05 来源:思哲公文网

乡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乡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乡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乡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公办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1140号)文件精神和芦府办字[2011]123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从20111020日至2012229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上埠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分管安全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村(处)、社区、学校、相关企业、站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工办,主任由镇工办主任兼任,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为成员。

2.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成立由文教办、工办、城建办、安全办、民生办、农业开发办、派出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工商局为主责的十个行业系统“清剿火患”前沿作战组。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单位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如棚户区、物流仓储区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责任分工

(一)上埠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好方案和决策、开展督察、定期通报“清剿火患”工作进展。

(二)各单位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乡镇辖区内的“清剿火患”工作。

(三)各部门、行业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清剿火患”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清剿火患”工作。

1.文教部门:由镇文教办牵头,负责全镇所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所消防安全。

2.工商部门:由镇工商局牵头,负责全镇商、市场、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3.城建办:由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在建工程、高层建筑、出租屋、棚户区消防安全。

4.安监部门:由镇安全办牵头,负责全镇易燃易爆行业、大型厂矿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

5.通信部门:由镇电信公司牵头,负责全镇通信消防安全。

6.供电部门:由镇供电公司牵头,负责全镇电力系统消防安全。

7.民政部门:由镇民政办牵头,负责全镇社会福利机构及各社区消防安全。

8.交通部门:由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全镇的运营车辆和汽车站消防安全。

9.林业部门:由农业开发办牵头,负责全镇森林和“城中村”压滤机滤布 消防安全。

10.公安部门:由镇派出所负责全镇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部门联动。召开联动会议,确定以政府为主导,逐级部署战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县消防大队指导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分别制定行业、系统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落实政府和部门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大网格”:由消防大队指导,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安全办、工商局、社区(村)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社区(村)“中网格”:由派出所指导,镇民生办牵头,组织社区(包村)民警、社区(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对每个小单位都要填写消防行政指导卡,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全警动员,多警联勤。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消防、交管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村庄,多警联动,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力投入战役的同时,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工作;治安部门要督导派出所履行战役职责,督促保安从业单位加大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开展消防安全服务;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年检时,要督促车辆所有人配备车用灭火器,把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核内容。

(四)多措并举,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严格按照《2011年萍乡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定,对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落实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标示化管理,组织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培训,确定消防安全“明白人”,确保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五)专项整治,大力排查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针对本镇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由镇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配合,对“三合一“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对消防意识淡薄,不符合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消防部门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消防设计备案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罚,并将处理意见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县政府。

(六)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七)大力开展战役宣传,完善隐患举报投诉机制。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为主线,加强消防安全攻势,在全镇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邀请省、市级主流媒体,深入各地跟踪报道战役战况。在镇重要路段树立消防安全宣传牌,在中小学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10201020日)。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1021日至201226日)。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27日至229日)。2012216日前,镇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行业系统清剿火灾隐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县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系统要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三)严格奖惩。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力督导。各单位要落实逐级责任制,实施分片包干、责任捆绑,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战役期间,镇农业开发办和派出所每周都要带队督查指导“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派出所每天要收集各单位“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镇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战役期间的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于1020日前将组织机构名单、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镇“清剿火患”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5日、15日、25日分别报一次战役主要战况、统计表,18日前报当月战役工作小结;201221日前报整个“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及各行业系统、派出所检查整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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