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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报告】​金川区环保局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08-12 16:10:02 来源:思哲公文网

金川区环保局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根据中共金川区委、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3年)〉的通知》(区委发〔201x〕32号)精神,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报告】​金川区环保局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生态报告】​金川区环保局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金川区环保局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根据中共金川区委、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的通知》(区委发〔201x〕32号)精神,按照《关于报送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衔接省、市政府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承接上级环保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切实提高行政监管效能,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公开了《金川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我局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行政审批改革的切入点,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改革,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管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在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上,突出“四个一”(审批突出一个“严”,服务突出一个“好”,“三同时”管理上突出解决好一个“患”,环保基础上突出一个“实”),坚决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强环评审批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审批事项,严肃查处环评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定了《金川区环保局权力清单》及《金川区环保局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清单内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都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承办机构和完成时限,并在金川区政务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方便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监管。为加快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金昌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金川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经区政府审核后现已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征、区分、制定的要求、程序及注意事项、备案审查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使全体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知识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制度规范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经过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使用统一文号,并及时公布、在规定时限备案,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使制度的设定不仅要合法、合理,切实做到科学、规范,便于实施。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完善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金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照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规定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合法性审查、科学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再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对环境行政执法依据再次进行梳理,做到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依据分类清晰,编排科学;二是分解明确执法职权,确定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部工作流程和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工作机构、审核人员、行政决定批准人及职责;三是将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等,在办公场所、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自身执法监督,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我局高度重视环保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规定,规范环保执法行为,理顺内部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第一,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问题。针对环保执法中的问题,查找原因,研究措施,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按时进行整改。第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了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督检查。201x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开展企业污染源日常巡查71家,重点对金昌市排水管理处、医疗卫生机构、非金属矿山、砖厂、生活垃圾处理及医废经营单位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171次、建设项目84次,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现场检查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6次,检查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次。积极开展中、高考禁噪专项行动,对考场进行驻点监控,坚持昼夜巡查,累计发出禁噪公告40余份。

(二)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督促全区10家重点企业建立了完整档案,并按照环评验收、内部管理、设施运行对台帐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集中对企业档案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帮助解决,企业的台帐资料进一步规范完整。通过收集、建立、整理全区企业环保档案,进一步摸清了主要污染企业基本情况,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紧紧围绕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这一主线,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以加强应急队伍基础能力建设为抓手,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守环境安全为目标,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着力推进环境投诉受理、处理工作。二是加强了辖区内的企业应急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的检查力度,要求各企业必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同时督促企业补充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手段,督促指导4家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四)扎实开展“六·五”环境宣传日活动。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系列重要部署,以“六·五”环境日宣传为契机,联合市环保局在人民文化广场开展了一些列内容丰富、主体鲜明的法制宣传活动。紧紧围绕“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主体,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行政调解,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行政调解由办公室和环境监察大队协同办理,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了行政调节负责人,梳理了行政调解法律依据,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的作用。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机制,对群众投诉和媒体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开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我局具体承担环境保护案件方面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切实贯彻并认真落实《金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培训,落实培训制度,对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掌握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文明素养。三是认真开展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坚持环保监督员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坚持将加强对全区环境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加强学法宣传培训,强化工作指导,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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